来源:钱江晚报、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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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一密切接触者及其相关接触者
处置情况通报

2021年1月13日20时许,象山县疫情防控专班接到报告,1名来象山短期工作人员为密切接触者。接到报告后,象山县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截至1月14日2时,该密切接触者已专车转运至象山县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已对其居住地点和上班地点进行消杀处理。截至目前,其相关在象山次密接54人均已专车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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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来温返温、离温、留温在温人员等对象的防疫管理,引导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导则。

一、来温返温人员导引

1.倡导在外务工、经商、旅居境外等人员就地过节。建议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温返温。村居(社区)及企业、商会、侨团等组织对外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返温人员情况排摸登记。

2.如确需来温返温,应提前知晓理解我省我市最新疫情防控管理政策要求,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和活动轨迹记录。抵温后12小时内,要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配合落实登记排查及各项管控措施。

3.当前重点地区来温返温重点人员要相应履行的主要管控要求如下:

(1)境外人员严格执行“14+7+7”管理要求,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返温后,需在24小时的窗口期内返温(超过窗口期后,健康码将赋黄码),并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外地完成“7+7”健康管理的来温返温人员,需提供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完成的,抵温次日起继续完成。

(2)来自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除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区域)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来温返温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健康观察。

(4)既往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个月内曾判定为密接和次密接、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和货品相关工作、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在国内从事相对高风险职业的返乡人员、边境地区返乡人员等,需提供抵温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14天的日常健康监测。

上述人员,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一律到目的地的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需经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要尽量控制活动范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二、离温人员导引

1.倡导非必要不离温、非必要不出境。居住地、户籍地为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等,建议暂缓离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温,确需离温的须报本单位同意,干部离温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中小学学生非必要不出市、教师非必要不出省;高校、医院要严控人员离温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等活动;企业要严控人员离温参加全国性年会等商业性、营销性聚集活动;旅游公司不得组团赴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游,其他地区的组团旅游要严格做好防护工作。

2.如确需离温,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必须前往的,须提前三天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告,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及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记录。村居(社区)、企业等同步做好离温人员情况排摸登记。

3.抵达目的地城市后,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配合人员流动管理服务相关举措,继续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

三、留温在温人员导引

1.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聚餐时使用公勺公筷,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使用过的纸巾、口罩投入垃圾桶。

2.尽量不选购进口冷冻食品。清洗加工冷冻食材时,做到生熟分开、分别存放。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受拆封快递包裹做好个人防护。

3.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家中有进行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人员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各自独立生活空间和生活距离。

4.提倡网络拜年、电话拜年,尽量减少跨区域走访活动、同乡聚会及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尽量减少或不参与聚会出行。个人家庭聚集控制在10人以下。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回温华侨、在温乡贤等各类组织、群体和个人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

5.日常生活出行中,尽量不去或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进出或工作于此类场所,要科学规范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出行时,尽量选择自驾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并做好活动轨迹记录。

本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导则。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3日

浙江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及相关人员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今天(1月14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通知: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及相关人员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以下四类人员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实行登记报告:

1.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2.14天内曾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3.入境人员;

4.与上述三类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1月13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通报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1月12日0时—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3例为黑龙江省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为关联无症状感染者,均通过主动筛查发现。

其中,有3例无症状感染者与11日通报的2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在1月5日乘坐过佳木斯—北京的K350次列车,且座位均位于11车,分别是11车13号、19号、20号、27号、28号。据中国铁路12306网站显示,K350次列车全程27小时32分钟,共20个停靠站,途经哈尔滨、沈阳、唐山、天津等地。

停靠站点图截自12306网站

这5名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如下:

吉林长春11日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1:男,1963年出生,系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长人员,近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居住,1月5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乘K350次列车(11车27号)返回长春市,乘坐出租车回到长春市绿园区大禹华邦B区家中。1月10日经医疗机构对“愿检尽检”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1日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女,1964年出生,为无症状感染者1的妻子,系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返长人员,近期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居住,1月5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乘K350次列车(11车28号)返回长春市,乘坐出租车回到长春市绿园区大禹华邦B区家中。1月10日经医疗机构对“愿检尽检”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1月11日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轨迹详情

吉林长春13日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1:男,1967年出生,长春市二道区人,为中荣地坪有限公司员工。1月5日从哈尔滨西站乘K350次列车(11车19号)返回长春市,与1月11日0—8时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和2同车厢,抵长后乘坐出租车回到二道区鲁辉国际城荷兰小镇家中。1月12日,长春市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女,1972年出生,长春市二道区人,为无症状感染者1的妻子。1月5日从哈尔滨西站乘K350次列车(11车20号)返回长春市,与1月11日0—8时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和2同车厢,抵长后乘坐出租车回到二道区鲁辉国际城荷兰小镇家中。1月12日,长春市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吉林通化13日通报

无症状感染者1:男,1976年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个体营销人员。1月5日从黑龙江南岔乘K350次列车(11车13号)抵达哈尔滨西站,与1月11日0—8时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和2同车厢。1月12日通化市针对黑龙江省推送的该人为密切接触者的信息,立即追踪到该人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临床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月13日,吉林市卫健委发布提醒:如您是从黑龙江省有疫情发生地区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或是与以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的人员,以及乘坐过1月5日K350次列车的人员,应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屯)报告,同时配合进行管控与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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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和满

审核: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