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裁判文书网显示,重庆某单位的一40岁职员,在2019年时被借调到北京某部委参加一项临时性的专项工作,在此期间,他潜入一女子家中,捆绑住该女子后,对其实施亲吻、抚摸等极其下流的猥亵行为,造成该女子的隐私部位受损。2020年11月,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该男子6年的有期徒刑。但该男子对审判结果不满,他再次提起上诉,近日,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法院驳回了该男子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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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夏某是重庆某单位的一名职员,2019年他被借调到北京某部委参加一项临时性的专项工作,在这期间,夏某看上了当地一女子吴某,同年7月20日,夏某偷偷潜入吴某位于北京西城区的住所里,吴某见有男子闯入自己家中,且看着来意不善,她吓了一跳,想报警求救,还没等吴某行动,夏某就拿起一旁的塑料口袋蒙住了吴某的头,随即将吴某拖到卧室的床上,在这一过程中,吴某不停地挣扎,试图反抗夏某,但都被夏某用暴力手段制服住。夏某用绳子绑住吴某后,开始亲吻吴某,抚摸吴某的下体,对吴某做出极其下流的猥亵行为。案发后,受害人吴某立即向当地警局报了警,并到附近的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夏某的猥亵行为导致吴某的四肢有多处挫伤,其隐私部位受损。7月24日,夏某被警方逮捕归案,据警方介绍,在案发前一天,夏某与同事喝了点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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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夏某非法闯入受害人家中,使用暴力手段强制猥亵了受害人,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罪,且情节恶劣。最终,该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夏某有期徒刑6年。夏某不满审判结果,他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为由继续上诉至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法院认为,在该案的调查过程中,夏某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警方也在受害人的左大腿、腹部和手机上都检验出夏某的DNA,还有证人钟某的证词,证据充分,故夏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夏某的上诉,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作者:罗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