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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 十三先生

作者 | 星眸

1月2号,《晴雅集》下架的消息,还处于存疑状态,1月4日,这个消息就可以被确证属实。

晚10点,猫眼等平台关闭购票渠道,晴雅集团官博也发布了一条疑似告别的博文。

影片上映一段时间后被叫停,这在国内影视行业是很罕见的,自然也引起了圈内外不小的震动。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对于此次事件该如何解读?文娱圈,又该做些什么反应?

2020年12月31日,尽管郭敬明选择了零点,这个多数人已经沉睡的时刻,悄咩咩地在微博上发布致歉信,依然造成了轰动。

#郭敬明向庄羽道歉#迅速上了微博热搜。

短短几个小时内,知乎上也累计了上千条关于此事的分析。

各路吃瓜群众纷纷拿出高中时代考阅读理解的认真劲,逐字逐句分析郭敬明那份貌似诚恳,实则无赖,还暗戳戳给庄羽挖坑的所谓道歉信。

更戏剧性的是,于正也于上午10点在个人微博发布了给琼瑶的致歉信。

不过,这二人一向头铁,长期以来拒不道歉,怎么这回两人都怂了呢?

这里,就要祭出游戏《十字军之王2》中的名言,一切都是因为:

大人,时代变了。

具体来说,在文娱行业,剽窃洗稿还不被追责的时代,恐怕要结束了。

何以得出这个结论?

这是因为,《晴雅集》下架,是监管层严厉打击文娱界知识产权侵权的具体体现。

而精明如郭、于二人,做出致歉之举,不过是感知到了风向的变化,不得不做出反应。

理清整个事件的时间线,再结合当下时事,一切都有迹可循。

2020年12月21日,汪海林、宋方金在内的111位编剧发声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仅仅过了一天,又有45名编剧加入。

抵制者们提及的二人抄袭公案,要追溯到多年前。

郭敬明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被判决抄袭庄羽《圈里圈外》,是2006年的事情,而于正的电视剧《宫锁连城》,则是在2015年,被判侵犯琼瑶的电视剧《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

尽管抵制者人数众多,言辞激烈,当时,郭于二人颇不以为然。

郭敬明压根不理会,忙着宣传《晴雅集》,还在微博上呼吁粉丝致电影院,要求增加排片。

于正则在媒体电话采访时说,「每个人都有过去,我不想对我的过去做任何解释」,态度十分强硬。

但道歉信里,郭于二人的态度急转直下,甚至显得有点卑微。

道歉之余,于正还宣布退出综艺《我就是演员》录制。而之前他参与录制的片段,复播时被删光。

再看2020最后一周,发生的几件大事:

12月29日,国际知名积木品牌"乐高"诉国内积木品牌"乐拼"仿冒案终审落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主犯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款900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也被判处数年刑罚,并处相应罚款。

另一案更知名,发端于2012年,由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提告,诉中国品牌"乔丹体育"商标侵权,此案旷日持久,过程一波三折,却在2020年12月30日落下帷幕。

案件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被告"乔丹体育"侵权,判被告赔35万并公开道歉告终。

监管层坚决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可见一斑。

再结合目前国家大力支持软实力建设的大背景,留意各官媒的发文,网文已经摘掉「小众」、「亚文化」的标签,承担起「文化出海」的任务。

何况,网文还是影视改编的重要内容来源,保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就尤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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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监管层才出手对郭敬明的《晴雅集》进行精准打击。

无独有偶,2021年1月8日,庄羽在最新回应中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

图源:《中国知识产权报》的专访部分内容

尽管大部分人叫好,社交网络上,依然有人为郭敬明喊冤。

喊冤派的理由主要是:

《晴雅集》是一部还不错的新作品,受了抄袭事件的波及,被连坐了。既然郭敬明已经道歉,就不该对他「赶尽杀绝」。

还有言论说,15年前被判定抄袭后,郭敬明没有被封杀,现在才来惩罚他,有秋后算账之嫌。

先不论《晴雅集》是不是一部好电影,也且不说喊冤派无视《晴雅集》同样涉嫌抄袭,用了和《奇异博士》及其相似的阵法设定,分镜也一样,被观众嘲上热搜的事实,仅「道歉了,就不该在多年后被处理」这观点,就毫无道理。

社会是螺旋上升的,多年前,郭敬明、于正未受到足够程度的惩罚,是多方面因素造成,不代表,现在进行追责是错误的。

《晴雅集》下架,的确是被导演郭敬明拖累,而郭敬明剽窃他人作品且死不悔改,整肃行业之风,把他立为负面典型,怎么就不该了?

如果他还冤,那被抄袭的人们,上哪喊冤?

喊冤者一味同情郭敬明们,无视原创者利益受损的情形,莫名像极了慷他人之慨的费云帆,对着被坑的绿萍说:

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紫菱失去的可是她的爱情啊!

不过,有人为郭于之流辩护这件事,初看十分荒谬,细思却不难理解。

尽管二人在业内口碑极坏,但在眼球经济时代,流量裹挟之下的文娱业中,二人的商业影响力却不低。

恶评如潮,并未实质性地影响二人事业发展。

郭敬明著名的「PPT式电影」,小时代四部曲合计18个亿的票房收入,足以让他傲视群雄;于正则越被骂越红,出了《宫锁心玉》、《延禧攻略》等多部爆款。

二人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频频以成功者的姿态,光鲜亮丽地出现在公众视野,甚至成为综艺节目导师,指点江山,决定选手晋级与否,他们成为意见领袖,掌握了极高的话语权。

正如在《演员请就位2》节目中,郭敬明给毫无演技的流量小鲜肉发S卡时,李诚儒所言,「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在这种背景下,小部分观众的价值观被带偏,也不足为奇。

反过来,这种由不当得利而"成功者"带偏价值观的畸形现象,正印证了对二人追责的必要性。

此外,郭、于二人,对文娱行业的整体发展,影响极坏。

作家或是编剧,作为文字工作者,需要耐得住寂寞,潜心创作,而以郭、于为代表的流量型文字商人,分走了本属于创作者的收益和资源,劣币驱逐良币,挤压了原创者的生存空间不说,还导致歪风当道,不断有人效仿,进一步恶化文娱创作生态。

抄袭可耻,这本是显而易见,无可辩驳的真理。

可惜,抄袭界的扛把子郭敬明和于正,长期用一副「我抄了,我还赚了大钱,你拿我怎么样?」的嘴脸挑战大众认知。

过去,虽然多数观众恶心二人的行为,却无可奈何。不少业内人士,也因处于同一圈子中,不好发作。这点,从《演员请就位2》中其他导师对郭敬明的微妙态度不难看出。

如今,监管层出手整治剽窃、侵权乱象,郭于二人作为被法律石锤抄袭,又多年未有悔改之意,还搅乱行业风气的反面典型,首先受到冲击,大快人心。

《晴雅集》下架,套拍的下半部《泷夜曲》,大概率无法播出了。于正和郭敬明,往后可能再也不能上节目捞钱,资方应该也会重新评估风险和收益比,考虑与他们终止或减少合作。

唯有如此,剽窃者实实在在地,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才能正清风,构建更公平的创作环境,为优质的原创让路。

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文娱产业野蛮生长,资本无底线逐利,平台有意无意地纵容了郭敬明、于正之流。

以于正抄袭案为例,当时于正正火,为了收视,湖南卫视不惜与合作多年的琼瑶决裂。

最后尽管琼瑶胜诉,湖南卫视却早已播完《宫锁连城》,这部剧在网上和海外也放映完毕,于正、平台以及资方,该赚的钱都已经赚到。

目前,影视行业依然是以数据论英雄,收视和回报在投资考量中占主导地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可以预见,大环境的改变,还需要时间。

只要还有捧臭脚的,就会有下一个郭敬明、于正。

创作者们清楚,针对文娱类资产的侵权,法律上有严苛的认定条件,而抄袭者们,用各种狡猾的手段千方百计试图逃避法律监管。

过去,底层创作者们,往往囿于维权成本过高,对侵权者空余愤怒而无可奈何。

如今,新风已然吹来,随着法规的健全,状况一定会逐渐好转。

创作者们,在自身严守底线,杜绝抄袭、洗稿的同时,也要注意加强版权意识,不随意泄露自己的创意和作品,并尽可能了解相关法规,自我保护。

而庄羽用《圈里圈外》版权收入加上郭敬明的赔偿款,成立反剽窃基金的举动,更是为行业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思路:

针对文娱界侵权事件,行业头部力量可以以类似方法帮助底层创作者维权,抱团取暖,共建良好生态。

行业也可成立协会,明确剽窃、洗稿等不良行为的认定规则,建立信用档案,以准入和退出机制来规范从业者的行为。

产业资本也要认清形势,须知,创作人员身家清白,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与口碑良好的人员、团队合作,才是更明智的选择。

(麻辣娱投原创文章,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