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视同缴费年限,应不应该给予相应的现金补偿呢?如果说你看到过自己养老保险的缴费账单或者是缴费明细,那么你不难发现,对于视同缴费年限这一栏,你的实际金额应该是0。那么这样的话你就产生了一定的遐想,就是说为什么视同缴费年限,它是0没有任何一分钱呢?是不是应该给予视同缴费年限相应的现金补偿呢?

其实有这样的疑问都是非常正常的,因为你不了解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的含义,不了解视同缴费年限的定义,所以说有这样的想法是不足为奇,但是我们首先要搞懂视同缴费年限的含义和定义是什么,那么你就能够理解它究竟为什么是0的这样的一种显示了。

视同缴费年限从概念上来理解就是等同于实际缴费年限,但你又没有实际缴费年限,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这是由于在1992年之前,我们国家统一建立社保缴费制度,以前有很多人就已经参加工作了,但那个时候还没有社保的缴费制度,所以说他根本就没有实际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但是他又有实际的工作年限,所以就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也就相当于是等同于实际缴费年限,而又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是这样的一个含义。

那么既然他没有缴纳我们的基本养老保险自然而然是不会产生相应的费用,因为本身你没有缴费怎么可能会有相应的现金补偿呢?所以说显示为0,这是完全正常的,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我们的视同缴费年限,最终在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其实它都会累加到我们最终总的累积养老保险当中去,对于我们自身今后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

而且视同缴费年限,都会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来给予计算计算平均缴费指数的标准大概是130%~140%,实际上比起有些人群的这个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还要更高一些,因为毕竟平均缴费指数的水平相对是比较高的,所以说是能够获得一个更高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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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一般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只要能够正常认定,那么最终其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总额往往比起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总额都要高一些,因为这是可以单独获得一部分过渡性的养老金收入,最终会累加到他养老金的总和当中去,所以说有了视同缴费年限,那么养老金待遇肯定要会高一些,这是毋庸置疑的。

最后我们要说一下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是说你想象中的自己在1992年之前工作过就可以认定,并不是这样子的,它是根据你个人档案中的相关记录,并且要通过正规国营企业单位的招工表明细表,还有就是你每一年的工资变动表等相关的手续材料,才可以依法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最终才可以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来给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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