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身为公民,要明白什么是能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遵守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不然,终将走向自我毁灭。

2021年1月11日,中国检察网公示了一份起诉书,这份来自湖北黄石的起诉书披露了当地发生的一起恶性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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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黄某某,现年29岁,湖北大冶人。曾因犯下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悉,在2020年5月13日上午,黄某某正在黄山市驾车拉载乘客。而此时,郑女士租用其车前往某地接奶奶,在接到人后,郑女士表示要前往某办事处。在到达办事处后,黄某某表示可以帮助郑女士的奶奶办理网上募捐,以此来骗取郑女士的信任。

下午3点左右,黄某某再次接到郑女士,两人前往郑女士奶奶家取走身份证准备办理网上募捐。

当晚8点左右,黄某某将郑女士带至某处吃饭。随后,黄某某告知郑女士,时间已经很晚了,第二天要见慈善站的站长,并用这一理由将郑女士带至某处酒店开房。

这一过程中,郑女士因为担忧自己的安全问题,于是趁黄某某办理开房手续时,暗中将酒店地址与房间号告知男友,并且一直与潘某某保持QQ语音通话的状态。

当晚11点左右,黄某某与郑女士在房间内休息,不久,黄某某就到了郑女士床上,并且对其进行猥亵并想要性侵郑女士。而郑女士为了避免自己受到侵害,便假意告诉黄某某自己对其有好感。而此时郑女士的男友听见了郑女士反抗的声音,连忙驱车赶往酒店,并在路途中报警。

随后警方赶至酒店将黄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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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某因为自己一时的欲望,意图侵害他人合法的权益,这样的行为是极其错误的。如今,黄某某只能在牢狱中,接受法律的制裁。

作者:董烨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