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广西台新闻中心

12月25日,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发生一起轻型特殊结构货车与摩托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抢救无效身亡。然而,交警在进行事故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事故现场被人动过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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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车祸现场,此时伤者已经被送往那彭镇卫生院抢救。现场遗留着一辆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和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货车车头左侧有碰撞刮擦的痕迹,二轮摩托车车头损坏严重。

轻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人李某向交警描述,事故发生前,他驾驶货车直行时,突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对向驶来,并驶过他行驶的车道,他因为避让不及就与摩托车发生了碰撞。然而民警在现场勘察时却发现,摩托车倒地的位置和痕迹存在疑点,并不像李某所描述的那样。

果然,民警通过调查现场的公共视频发现,事故现场的垃圾装载车与二轮摩托车以及伤者都被人为进行了移动,伪造了事故现场。

通过仔细勘察,交警部门还原了事故现场及事发经过。原来事故发生时,李某所驾驶的特殊结构货车在进行垃圾回收作业时,为了方便其他两名同事将两边垃圾桶的垃圾进行回收,李某驾车一直沿道路中间占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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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驾驶车辆和摩托车相撞后,因为担心获刑,他便叫上同行的两名同事一起将车辆及伤员进行移动,伪造成对方车辆越线才导致事故发生的假象。

最终,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李某两名同事丁某及陈某则因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