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一活动,会对当地的社会风气造成极大败坏,并且这也是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的一项犯罪活动。不仅如此,这一活动,还极有可能传播大量的病毒,对社会造成危害。

2021年1月8日,中国检察网公示了一份黑龙江的起诉书。这份来自牡丹江市的起诉书披露了当地的一起卖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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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郑某某,现年35岁。2005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6个月。2013年又因吸毒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

被告人刘某某,现年46岁。2005年因交通肇事被拘役4个半月。

据悉,在2018年8月,郑某某租用了一处位于牡丹江市的门市,长期用来经营按摩店,并暗中提供色情服务。

平日里,郑某某负责日常管理,制定服务的收费标准,并且发布相关的招嫖信息。其先后纠集了多名失足女从事卖淫活动。

而刘某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其与郑某某达成相关协议,由刘某某为其介绍嫖客,郑某某则按比分成。

几人虽然做的十分隐蔽,但是警方很快注意到了这一违法犯罪的窝点。2019年10月9日晚上10点左右,警方破获了这一窝点。刘某某也被警方当场捉获。2019年11月8日,郑某某被警方抓获。

经检察院审理,郑某某与刘某某的行为严重触犯国家刑法。郑某某应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某应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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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某与刘某某只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便置国法于不顾,这样的行为,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底线,现在,两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作者:董烨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