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新闻频道新闻在线报道,南宁市民何女士称,她女儿在幼儿园长期遭到同学的拳打脚踢,幼儿园老师也没有干预此事。

据了解,何女士的女儿去年年初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翠堤湾幼儿园就读,去年她在一次幼儿园的公开课上,偶然发现女儿同桌的小男孩不断动手打女儿,弄得她女儿很难受。

之后,何女士前往幼儿园,要求查看监控。何女士发现,女儿的同桌男孩每天都这样,整个学期都会动手打女儿。监控中,同桌男孩挥拳、推搡和拍打女儿,而老师就在教室里走动,并没有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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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监控后,生气的何女士立即找了幼儿园的老师反映问题,但是老师说这是正常现象,就是小孩子打闹,便不再多管这件事。

何女士认为,女儿长期被打,身体和心理上都受到损伤。她继续找幼儿园协商解决,但因为疫情,幼儿园一直不开门。去年5月23日,经过教育部门协调,何女士一家和园方协商,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协议上明确幼儿园退还一个学期的学费6900元人民币。当时幼儿园还口头承诺赔偿两万块,并负责何女士女儿后续的心理治疗费用,但是协议中并未写明。

幼儿园园长陈老师回应说,就是小朋友的一个打闹,他们在上半年的时候也进行了相应的赔偿,但是现在家长还有更多的诉求,他们希望家长能通过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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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何女士表示,希望幼儿园兑现曾经的承诺或者公开道歉,否则,将会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