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杭州两名95后小姑娘凌晨下班回家时,感觉有人跟着,回头一看,身后有一个白衣服、长头发、瞪圆了双眼的"绿脸鬼",吓得拔腿就跑,"绿脸鬼"还追了上去,女孩慌了神,双双跌倒后,"鬼"才离开,其中一名女孩赶紧拨打了110。

警方调查显示,扮鬼的男子姓张,无业,喜欢看国外那些半夜在街头扮鬼吓人的恶作剧视频,想学着拍,就买了同款的假发和头套,打算试试效果,姑娘摔倒后,才意识到自己做得有点过分,停下了脚步。目前,该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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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孩子社会阅历较浅,也比较单纯好骗,加上她们的反抗力不强,所以才成为了张某的目标。若是他去吓唬一个身高190厘米的肌肉男,对方可能不会尖叫,而是回过头给他一拳。但张某对法律缺乏基本的了解,用这种方式恐吓其他人,会涉及到寻衅滋事,他应该庆幸姑娘们没有被吓出什么问题,在逃跑的过程中没有受伤,否则他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恶作剧要有相应的尺度,哪怕在恶搞文化比较盛行的国外,也是如此。Danh Van Le是国外恶作剧频道的创始人之一,他因为拍摄恶作剧视频给社会造成了恐慌,被视为对社会有威胁的人,被判9个月监禁。

恶作剧的人,可能是为了自己一时的快乐,也有可能是看到别人这么做觉得很帅气,就跟风模仿,不管是哪种原因,都不应该给其他人造成太大的影响,否则就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其他人的痛苦之上。我们每个人在人格上和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并不是恶作剧博主们赚钱的工具。有的恶作剧,会给受害者造成心理阴影,甚至伤害到身体。

美国的社交网络上曾出现过一个名为Creepy Clowns(恐怖小丑)的账号。随后各大城市都出现了小丑造型的凶徒,他们故意吓唬小孩子和路人,有的时候甚至还会和路人打架。很快,这股风潮席卷到了欧洲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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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天时间内,英国警方就接到了14起和小丑有关的报警电话。莱斯特郡一名怀孕8个月的孕妇被突然跳出来的小丑给吓到了,导致了早产,所幸在医生和护士的努力下,孕妇和早产儿都没有生命危险。随后警方逮捕了这名小丑,他当时17岁,解释道自己只是恶作剧,没有想过伤害其他人。但法院还是认为他的行为属于犯罪,判他被监禁6个月。

"没有想过伤害对方"、"他只是个孩子"、"我不是故意的"之类的说辞,往往只是脱罪的借口而已,人长到一定程度以后,就能够对事件的结果有初步的预判,难道他们恶作剧吓人的时候想不到别人可能会出问题吗?不是的,他们当时只是觉得自己的快乐是最重要的罢了。

现如今很多人想通过拍摄短视频的方式成为网红赚钱,有梦想没有问题,但需要找到正确的方向。由于拍摄视频的人太多了,常规的内容可能有点饱和,就有人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博人眼球,获取关注度。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在做事情之前想想可能导致的后果,要想想会不会有小孩子模仿自己的恶作剧行为,给其他人造成伤害。

某短视频平台上一个爸爸拎着小朋友的胳膊翻跟斗的视频很火,父子俩配合默契,动作很酷很流畅。于是一些父母开始模仿,但不是每个父亲都有那个能力,武汉一个爸爸在做类似动作时不小心失手,导致孩子头部着地,脊椎严重受损,上肢完全不能活动,下肢力量也不够。简单来说,就是孩子很有可能变成严重的终身残疾。

悲剧在提醒我们,不管是看客还是传播者,都需要有基本的判断力,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去做事,而不是看别人做得好,自己也跟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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