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程度上,婚姻制度堪称人类最重要的社会体制,因为人类是群居动物,而共同体的基石——家庭,建立在婚姻制度的基础。民国是一个大时代,来自欧洲的文化冲击着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民国短短几十年的统治时间内,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也遭到来自西方文明的强势冲击。由于知识接受能力的差异,与所处社会生态的不同,不同身份、地位的中国人对“爱情至上”的新观念接受程度完全不同。下面让笔者为你简单介绍下各个阶层的婚姻观。笔者将带你走进那个风云岁月,看看两种文明的碰撞,究竟擦出了多少火花,又给今天的中国人带去了多少影响。

【比如说上海人作为“东方巴黎”肯定与农村地区不一样】

知识分子的婚姻观——爱情至上

大学或者说近代开始传入中国的“西式大学”,本身就是一个西方价值观与欧美科学的输入端。在大学里就学的学子,本身又经过层层考试的选拔,先天有着极强的对新思维的接受能力。因此,民国的大学学生对于西式的婚姻观接受度十分高,许多观念哪怕放到今天依旧不过时。

早在北洋时期,燕京大学就针对离婚问题,对本校女生进行一次全面调研。结果显示,33.3%的女大学生认为“无爱情即可离婚”,16.7%的人认为只要一方不愿意再同居下去,婚姻即可宣布结束,46.7%的人认为只要双方同意即可离婚,总计96.7%的人赞成离婚。可见在大学生眼里,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如果没有感情,导致双方分居或者不再爱对方,那么即宣布婚姻死亡。

【彼时北京的大学多多少少接受过西方价值观】

另一方面,大量适龄青年选择出国留学“师夷之技以制夷”。由于出国时,尚处于人生理念建构的阶段,很容易被国外的思想所影响。这种影响并非一些人想象中“有意识地灌输”,而是在“周围人都这样”的前提下,被潜移默化地输入。

彼时的西方经过文艺复兴的洗礼后,确定了“婚姻必须双方同意,而非双方家长同意”这个观念。同时,大家族的解构,也让社会更关注年轻人自己的意愿,在19世纪浪漫主义的潮流下“爱情至上”已经是欧美年轻人婚姻的基准价值观。留学生们接触最多的地方无疑是大学,而西式的大学是进步主义的大本营,赞扬个人主义,反对保守的价值观,赞同妇女解放。

【西方的大学是进步主义者,或者说“白左”的大本营】

留学生们自然是年轻人,接触的是强烈要求解放的西方年轻人,居住的是进步主义大本营的西方大学。等到他们学成归来,就是“爱情至上”的青年。据统计民国时期,出国留学的学生总数在10-30万左右,虽然相对于庞大的总人口而言,他们的人数比例很低,但学历优势让他们掌握着比一般人更多的话语权。当他们由于共同的价值观和经历组成社团时,就是进步主义的传播机器。

值得一提的是,民国的知识分子往往与自己的原生家庭和环境关系恶劣。许多知识分子出身于老派的“书香门第”,父母长辈都是保守的儒生。由于科举制度已经被废除,传统的儒学教育已经无法再提供给他们上升的渠道。所以,父母长辈会利一切手段将子女送到城里读大学,有条件的家庭则会选择将孩子送出国。在传统的价值观里,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通常是男丁,同样按照传统价值观,大学毕业后的男子已经属于“大龄青年”。所以,很多家庭会在送儿子出去前,想办法“先把亲事订下”。结果,可想而知,没有接触过,甚至没有见过面的两人根本不会有爱情。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看农村的“文盲妻子”,怎么看怎么嫌弃,也因此闹出了很多“情变”的故事。

【现代人把“情变”当做故事看,往往忽略了背后的社会因素】

城市小资的婚姻观——性格、学历至上

西式的城市在19世纪末的中国,并不算普及。随着满清的垮台,政治的紊乱,朝廷对民间的管控力度降低不少,再加上欧美资本的涌入,中国迎来了第一波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高潮。

伴随着城市的崛起,大量工作岗位需要招聘,相比农村优渥不少的条件吸引着大量的农村青年前往城市。由于老年人眷恋故土,再加上城市工业环境与传统小农经济之间的差异,导致旧有的宗族社会模式无法复制到城市。子女在城市就学,获取一定学历和社会地位后,他们的财富状态足够让他们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的婚姻。因此,城市的小资产阶级在婚姻、爱情方面更接近知识分子阶层。

【旧上海的中产阶级住宅】

1927年,《时事新报·学灯》刊登名为“中国之家庭征求答案”的调查问卷。其中关于婚姻、家庭方面,列举了10项择偶标准,并请受访者按照顺序列出“性情”、“健康”、“教育造诣”、“办事能力或治家造诣”、“体态样貌”、“性的道德”、“经济能力”、“清白家世”等条件的重要性。结果无论男女,都将性格、学历、健康列为前三位,经济、样貌、能力被列为次等,传统社会最为看重的“嫁妆”“聘礼”“父母”反而被排至末位。可见至少在上世纪20年代,都市男女已经有了相当不错的价值观。

1929年10月,《妇女杂志》发表《婚前选择配偶标准》一文,对于女子择偶的条件规划更为细致:1.新郎需要有健康的身体和体格;2.要有基本的常识和认知能力,不要“开口跪”;3.具有一定共情性,不要特别自私、懦弱的男人;4.要有渊博的知识;5.有处理事情的能力,有基本的担当;6.有良好的爱好;7.有良好的社交圈,没有“狐朋狗友”;8.有一定经济基础。

【当然具备以上所有条件的男人,没有几个女人不爱】

单看这篇文章,我们可以发现今天都市女白领的择偶要求与当年相比,并没有太大改变。可见都市女性对家庭的期待,从某种程度来说是“恒定”的。只不过相比尚处于“校园”阶段的女大学生,已经踏上社会的女性,对另一半的要求更务实。她们已经意识到“爱情”更多是感觉,或许可以做情人、男女朋友,但不能带入婚姻之中。

农村地区——迷信、门第依旧是主流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们依旧维持着传统的社会结构,儒家的宗族和旧价值观依旧占据主导地位,奉行正宗的“中式婚姻”。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中式婚姻制度与西式婚姻制度的区别。在很多人看来,传统儒家社会的婚姻与今天的婚姻区别仅仅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和“一夫一妻制”上。甚至有些人觉得,欧洲人特别喜欢在外面找情人,本质依旧是“一大多小”没有区别。其实这种观念大错特错,婚姻、爱、性本就是三个分开的概念。

如果你喜欢看美剧的话,那么对HBO大热的《权力的游戏》应该不会陌生。在这部影视剧中,非婚生子被翻译为“私生子”,但这个翻译并没有完全按照英文的原意翻译,更准确的翻译应当为“杂种”。在设定里,非婚生子不但需要承受“杂种”的骂名,连父亲的姓氏都不配拥有,只能用出生地最卑贱的事物冠姓。比如琼恩出生在北境(或者说所有人都以为他出生在北方),而北境最不值钱的东西是雪,所以冠姓为“雪”。作为非婚生子,他继承不到父亲一寸土地或者一分钱。马丁创作《冰与火之歌》时,参考了众多资料,《权游》里的婚姻和继承法也是如此。这并非欧美人冷血,而是因为非婚生子不属于“婚姻”的产物。如果非婚生子也能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西方的婚姻制度就会陷入崩溃状态,一旦作为“基石”的家庭结构被破坏,整个文明也就走入死亡倒计时。

【夫妻之间的婚姻是构成家庭的基石,子女不过是家庭的衍生】

反观中国,除皇室和勋贵阶层外,妾侍所生子女与正妻所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各地略有不同,但基本有继承权)庶出的子女依旧能享有父亲的姓氏,用不着沦落至社会的底层。理由很简单,“妻子”也好,“妾侍”也罢都属于中式婚姻里的一部分,受到儒家宗族的认可,不会对社会本身构成威胁。

而在中文里“亲”这个字,本身就有家族的含义,比如双方家长要称呼彼此为“亲家”,有着血缘关系的人要称为“亲戚”,“成亲”这个词汇本身就有双方“家族结合”的含义,子女的个人意愿显然需要让步。男女之间需要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成亲”,而不是城市知识分子和白领那样和心上人“结婚”。

在这个前提下“门当户对”就是必然,其程度远比今天光棍们所憎恨得高。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希望能从子女亲事中获取利益,以提升家族在本地的影响力,抬高自己的话语权。而且,彼时的人普遍迷信,婚前需要“问八字”“看吉凶”,哪怕双方门当户对,但媒婆说“不吉利”,这门亲事大概率会告吹。

【中西婚姻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双方家庭对夫妻二人的干涉程度】

同样一门亲事的解除,意味着两个家族“联盟”的破裂。不到万不得已(比如女方犯了“七出之过”),很少会有男方休妻的事情发生。女方也无权离开丈夫,哪怕丈夫再混蛋也一样。当然凡事皆有利弊,中式婚姻固然束缚了人性,也让夫妻二人只能选择“先结婚后恋爱”,但双方家族的联盟会给小夫妻一些保障。例如夫妻的经济状况恶化,无法抚养自己的后代时,一定会有一方的家长(通常为男方)挺身而出,为小夫妻慷慨解囊,帮助一家人渡过难关。这个待遇是成长于“自由恋爱”“西式婚姻”中的都市男女所无法得到的。

结语

今天我们已经全盘接受了西式的“婚姻”,甚至连“成亲”这个词汇都只能在古装剧和书本上看到。民国时期,这两种婚姻观的共存本身也是当时社会的缩影,两种爱情观、家庭观的碰撞、对比,本身也是那个时代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