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

随着近年来我国外卖行业的迅速发展、路上骑手的日益增多,由于骑手骑行违规导致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

那么,如果普通行人在路上被不遵守交规的外卖骑手撞伤,到底谁该负责?

针对这个众多网友关心的问题,我国法院近日给出了一例参考判决。

2017年3月6日,市民于先生在等红灯过马路时,被正在送餐的“饿了么”骑手杜某驾驶的电动车撞伤,造成于先生右踝关节粉碎性骨折,被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由于和杜某协商赔偿迟迟未果,于先生近日决定将杜某以及“饿了么”的运营公司拉扎斯公司起诉至法院。

然而,拉扎斯公司却在庭审中表示,杜某实则是以

“外包员工”

的身份在为“饿了么”配送外卖,公司本身并没有和杜某签署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不承担杜某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

法院在经过审核后判定,杜某在送餐过程中身着“饿了么”的工服,并且携带由拉扎斯公司统一配备的“饿了么”送餐箱,而且由“饿了么”平台进行派单。

因此,所以,拉扎斯公司对于骑手在送餐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不论是否外包人员,公司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饿了么资料图

经法院一审依法判决,拉扎斯公司赔偿于先生经济损失共计27万余元。

鸭鸭说:支持行人维权!支持法院判决!“外包员工”绝对不能成为外卖平台逃避责任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