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既是伴侣也是食材。这大概是现阶段社会对“狗肉问题”最客观公正的定义。

不过短短几个字显然无法消弭争议,不同观点的碰撞从来没有停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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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动物该如何相处?这个问题先贤们早在“百家争鸣”时便已讨论。

今天我将以宋徽宗禁食狗肉的事例,与大家探讨传统文化中人与动物的关系。

一、禁食狗肉

狗作为伴侣动物满足了许多人的精神需求,近年来地位大幅上升,但以前它们大致只有看门、打猎两种用途。

看门不是非狗不行,中华文明作为农耕民族打猎需求也不高。

所以历朝历代大致都很珍惜重要生产资料牛,对狗的态度则是放任自流。

吃也可,不吃也可,养也行,不养也行,朝廷从不干涉。

从这个角度看北宋算是开了历史先河,事情的经过也很简单。

根据《曲洧旧闻》记载,公元1102年左右宋徽宗突然下诏全国禁食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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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琴图,抚琴者为艺术皇帝宋徽宗

这位以艺术著称的皇帝对狗没什么特别感情,但是十二生肖他属狗。

官员范致虚据此上疏:

“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

宋徽宗也不是什么明君,听到这个说法为求平安自行加码,要求全国不得屠狗。

消息传出后几乎像捅了马蜂窝,作为朝廷后备力量太学生们群情激奋。

大家聚众抗议,甚至公然抬出大义名分逼迫皇帝。《曲洧旧闻》记载曰:

“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

这句话相当重,当时的背景宋徽宗处处效法宋神宗,扬言要将变法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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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学生的理论是既然要效仿先帝,宋神宗属老鼠也没禁止民间养猫!

你不让大家吃狗肉是不是想更改朝廷方针纲领?这样下去简直要沦落到“不孝”的地步啊!

虽然严格意义上太学生们的逻辑完全讲不通,不过重要的不是论点而是态度。

宋代狗肉属于上不了席的食物,太学生肯定是尝都不会尝的。

苏轼在《记徐州杀狗》中就曾提到了自己与某司法官的辩论。

起因是他在官府酒席上看到了狗肉,认为这很不尊重人。所谓:

“(狗)死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

孔子曾经把死掉的狗埋葬了没有吃,所以我不能在官方宴会上看到狗肉。

苏轼讲的有没有道理不重要。

重点是既然禁令对自身没有半点影响,太学生们的反应为何如此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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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你可以不吃狗肉,但你不让别人吃就违反儒家传统观念了。

我们先来看看《曲洧旧闻》中民众对禁令的态度,或许能更好地理解这句话。

普通人没有儒生扣帽子的本事,他们强烈反对的理由是:

“狗在五行,其取类自有所在。”

我们虽然讲不出啥大道理,但人吃动物自有天理,狗又没跳出五行凭什么搞特殊?

二、爱的差等

中国的诸子百家很早就讨论人与动物的关系。

墨家认为爱是没有差等的,假如人人都像爱自己一样爱别人,不就天下大同了吗?

同等的爱还衍生到了世界万物,包括所有的动物。惠施曰:

“泛爱万物,天地一体。”

我爱动物,可以吃动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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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墨子》甚至强调素食:

“素食而分处,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之法。”

同样的问题,儒家认为墨家根本是在胡说八道。别说人和动物,你能做到爱陌生人如同爱亲人吗?

所以仁爱应该是什么样的?儒家认为爱是有差等的。

例如“天地君亲师”,你爱朝廷要胜过爱亲人,爱亲人要胜过爱师长。

衍生到动物方面孔子认为人更高级,爱人要胜过爱动物。《论语》记载:

“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马在古代十分贵重,普通仆人可能这辈子都买不起一匹。

但孔子认为马再贵也比不上人,儒家等级框架中人就是比动物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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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等级不能僭越高等级,对动物的仁爱绝不能建立在损害人利益的基础上。

类似言论还存在于《孟子》中,齐宣王下令捕杀麋鹿按杀人罪宣判,贵族拿人的食物喂狗。

儒家眼中这些行为是无法容忍的,必须世世代代拉出来批判!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北宋禁食狗肉各方反应的底层逻辑了吧?

宋徽宗真实的想法:我是皇帝,等级高于所有人。禁食狗肉对我有利大家牺牲下怎么啦?

问题在于儒家不拜鬼神,读书人根本不相信生肖本命之说。

所以太学儒生的真实想法:平民等级高于动物,吃狗肉天经地义,你怎么可以为了动物去损害人的利益?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等级高的皇帝也不能吃人,那么人可以吃动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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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记载,公孙丑问曰:

“脍炙与羊枣孰美?”

孟子曰:

“脍炙哉。”

儒家先贤直接了当的讲了,我要吃肉!

并糅合了道家《列子》理论进一步解释:

“天以万物供人。”

人是最高贵的,动物和人有可比性吗?人作为整体等级就比动物高。

狗是动物的一种,你吃不吃都行,但你不能妨碍我吃。否则就是以下犯上的僭越!

什么叫做独尊儒术?什么叫做国教?

古代生产力水平低,很多良家子弟可能都大字不识几个。

可就算是落草为寇的梁山好汉,干啥事也必须儒家忠义不离口,不讲义气出卖兄弟同行都会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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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来儒家的影响深入文明各个角落。

宋朝民众即便讲不出大道理,在说出“自有所在”这样的话时便在维护儒家,也得到了儒家的道义支持。

从现存的史料上看范致虚这个人虽然讨好皇帝但确实是个好官。

多次仗义直言,金国南侵时坚决抵抗很有骨气。

可就是因为倡议禁食狗肉这件事,后世隔三岔五被人嘲笑一番很是没面子。

言归正传,中华传统文化在今天的“狗肉争议”中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三、文化冲突

是否禁食狗肉,当下正反两方的意见都很充分。

正方认为,可以不爱请不要伤害,狗也是一条生命,动物有权生活在地球上。

有时候还会用虐待动物、人的爱心之类的言论作为旁证。

反方认为,你可以不吃但无权妨碍我,常常强调狗扰民之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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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争论在古代绝对不会出现,正方要是敢这么说就是离经叛道,儒生们会红着眼和你斗上三天三夜。

然而近代社会暴露出了儒家无法弥补的缺陷,最终的结果是儒道崩溃了。

没有了儒家这根定海神针一统天下,各种说法就会蜂拥而起甚至杂糅在一起。

例如“可以不爱请不要伤害”,这句话就是儒家思想。

虽然人比动物高级,但儒家认为不可滥杀,亦不可虐待。

因为动物也是在仁爱的范围内,《孔子家语》强调:

“仁厚及于鸟兽昆虫。”

吃多少肉杀多少动物,杀动物时不可故意折磨增加其痛苦。

可接下来“动物也有权生活在地球上”就是典型的西方舶来的动物福利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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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源头大概是现代哲学家辛格《动物解放》中的说法:

“如果以一种导致痛苦、难受和死亡的方式来对待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那么以同样方式对待动物也是错误的。”

是不是感觉从逻辑上不太讲得通?因为这种思维也有一整套体系。

继续往上推导大概能到文艺复兴时代的卢梭、伏尔泰那边去。

西方先贤提出人权,后继者直接把权力范围扩大到了动物身上。

本来孔子保护小动物是配套等级制的,辛格也不是针对狗而是面向全体动物的。

结果现在正方观点直接把两种思想各取一半强行嫁接。

正是因为底部结构的不协调,支持禁食狗肉者在辩论中讲道理就很难获胜。

反方其实也差不多,“你可以不吃但无权妨碍我”是标准的西方契约论。

强调狗扰民甚至建议全面禁狗则是儒家思维,人比狗高级,所以狗绝对不能打扰人的正常生活。

只不过两种说法并不矛盾,糅合起来比较顺畅所以看起来更有道理。

我们把范围再扩大些,这样的冲突其实到处都是。

例如婚姻中婆婆私自丢掉儿媳妇养的宠物导致离婚,底层逻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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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儒家思想影响更深的老一辈人认为自己的等级更高,可以随意处置儿女辈分的所有物。

儿媳妇则以西方平等理论强调自身人格的独立性。

本文不想谈东西方思想孰优孰劣,篇幅有限且双方各有特点。

所谓“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我一直认为文化理念必须以我为主,兼收并蓄。

崩溃的儒家中还是有很多优秀的东西是可以继承、改造的,只不过需要仔细整理剔除糟粕。

这样的工作现在很难找到系统性,有意义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