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人要跳楼,下面的人聚集的是一群看客,时不时催促着剧情的进展,为其不快点跳而不耐烦,大喊“快跳啊”。有人在怀疑是不是在网红作秀,还有人拿出手机发朋友圈。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最高体现就是别人要跳楼,旁边的人喊话“跳呀”“不跳就别在这里做秀”“跳不跳啊,等好久了”,这些话就是我们看跳楼新闻经常听到的,刺耳又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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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分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故事中的名字均为化名。每个人都有各自生活的压力,但不应该用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的方式宣泄。

案件回顾:某地一老板徐伟发现销售经理贪污,于是跟销售经理说要报警,销售经理威胁说要是敢报警,自己马上就从旁边这个窗户跳下去。老板不信直接打电话报了警,之后还一直用言语刺激他。结果经理真的跳了下去。现在,跳楼的家属找到了老板,要求老板赔偿。

老板冤枉吗?

其实这个老板并不冤。在这个情况下,如果老板发现经理有这个偷窃行为,可是当时是一个应急场景,事发当时经理旁边就有一个窗户。在这种情况下,还去刺激他的精神,他跳下去了,那么这个老板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当然,主要的责任还是在于员工身上,因为生命权是他自己不爱惜的。但是老板在这个关键时候不应该去刺激他,应该采用相对缓和的方式等男子冷静下来这个事情要怎么处理。

鲁迅先生笔下有一群冷漠看客,冷眼看着自己国家受伤害。现在这群人已经更新换代了,变成了麻木的冷血麻木的将他人生命作为宣泄的狂欢。

龙应台曾经说过,一个社会是否幸福,标准不是GDP有多惊人,城市的设施有多丰富,而在于对最弱小的人有多保护。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围观起哄他人跳楼是不道德的,但是只是不道德,尚不触犯法律的规定。

小编希望有一天我国法律能够完善这方面的规定,社会生活中,因为法律和警察,恶才被有效抑制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