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应届毕业生年龄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单位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寄送到指定地址。其中,应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2.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始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笔试名单于2021年3月10日左右在官方网站公布,其他单位的笔试名单于2021年3月1日前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3. 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

参加笔试人员均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说明

1.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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