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发放南通史上单笔最高

执行款5.262亿元之后

市中院执行局再拨付执行款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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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月,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张顺国一行两人,专程从上海赶至南通,将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为企业保驾护航,给企业排忧解难”、“困难之时伸援手,公正执法人人颂”三面沉甸甸的锦旗送至市中院执行局。

此案件为执行系列案件,案涉众多债权人、不动产抵押权人、股票质押权人等。南通中院曾于11月份在淘宝网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所持的股票,流拍当天第三人称因银行系统等原因未能报名成功,请求以流拍价购买。南通中院在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股票质押权人均不同意用流拍股票以物抵债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相关规定允许其购买。随后买受人及时足额的将近4亿元竞买款汇入法院指定的“一案一人一账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三条第九款第(四)项规定,“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可以准许”。允许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是中院对该项规定的首次有效实践。款项到位后,承办人对上述款项,根据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的先后清偿顺序进行依法公正的分配。经过双方债权债务的核算,最终确认本息金额为204734952.6元。在经过审查后,市中院执行局依法向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拨付2亿余元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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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公司张总称:“这笔金融债权的清收,是我们公司迄今为止清收最好的一笔,前期我们公司对于这笔债权能否全额清收并没有抱太大希望。法院采取对被执行人持有的股票进行二级市场变现、拍卖等灵活的处置措施,最终执行到位的钱款能够全部覆盖我们公司2亿余元的本息,对于这个结果我们很满意,我代表公司感谢大家。”

“你们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满意,你们的支持就是对我们执行工作最大的支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瑞表示,市中院执行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继续优化关于涉金融案件的执行法律服务,为金融行业发展保驾护航。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创新执行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胜诉权益,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作者:王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