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样板房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预售阶段及交付初期均对购房者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擅自改扩建样板房并进行展示,既是违法建设行为,又是虚假宣传行为,会误导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参照样板房来进行装修,造成严重后果。
11月2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百官城北中队在检查住宅小区样板房的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一即将交付的小区样板房存在封包设备平台、阳台等违规行为。经查证,该样板房为绍兴上虞某置业公司擅自将北侧阳台封包成为卧室一部分,将北侧设备平台封包成为书房一部分,违规封包面积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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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属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6%的罚款。
目前,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将设备平台、阳台恢复原状。

延伸阅读
今年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大城镇建成区新增违建查处力度,对住宅小区、商贸综合体等重点区域实行常态化、全过程监管。
严格源头审核
在规划评审时,严格把关,要求方案中不得出现容易产生违建的结构设计,从源头上预防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
加强日常巡查
借助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加大高档小区、商业建筑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提高新增违建主动发现率。
压实物业责任
向物业发放法律义务告知书,明确物业公司管理职责,要求加强小区内建设施工管理,对发现的违建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加大执法力度
始终保持对新增违建“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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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曹娥中队对一高档小区5处新增违建进行强制拆除,违建主要形式为阳台现浇加层和门廊现浇封包,共计违建面积7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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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百官城北中队联合直属特勤中队依法拆除一高层小区利用通风井进行现浇的违法建设,累计拆除该小区26处违法建筑。
接下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依托全科网格,落实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新增违建。同时,加强与属地镇街、行业监管部门的联动协作,持续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检查,积极建立住宅小区“属地+物业+城管”防控机制,提高日常管控效率。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示:请广大业主朋友在房屋装修过程中遵守各项法律规范,共同营造舒适、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来源:上虞城市管家;上虞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