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一般是因城市化进程较快,一些农村被城市包围,形成城中村,而城中村因土地性质的原因一些是国有土地,一些是集体土地,自然,在补偿方面还要遵循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不同的补偿标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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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补偿:

国有土地上的城中村在拆迁改造时会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拆迁、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根据《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通过真实补偿案例分析,一般选择产权置换的会进行拆一还一的方式,但是要考虑到被拆迁人是否原地回迁,如果不能的将会在类似地段进行补偿。当然,不管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都将由被拆迁人自由选择。

集体土地补偿:

和国有土地补偿不同的是,集体土地补偿除了对房屋自身价值的补偿外,还要根据农村集体土地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分别进行补偿,同同时对地面附着物也要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一般为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安置时,一般以每个村不同的情况由村民大会讨论补偿方案确定,尤其是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过去是以土地征收原用途来确定土地补偿,以年产值倍数法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新法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土地年产值倍数法。

另外,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项基础上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综上所述,不管是国有土地上的城中村拆迁改造还是集体土地上的城中村拆迁改造,都应依法保障每一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大范围拆迁改造期间,产生的纠纷自然很多,而身为被拆迁人一定要沉着冷静的面对,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