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王老先生把自己价值300万的房产赠送给楼下水果摊主的事情,可以说是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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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说白了,就是房子闹的,如果老人有300万的外债的话,估计亲属们都唯恐避之不及。三年时间从来都没去看望老人,关心老人的生活,如果不是这次老人的举动,恐怕你们等到老人百年之后,顺理成章来继承财产吧!现在突然知道了房产给了别人,所以才着急了吧

而王老先生也是称,自己并不欢迎亲戚的到来,也知道亲戚们就是来抢房子的

但是亲属们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那就是水果摊摊主游先生的动机不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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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的采访中,老人的外甥女吴女士称,现在看到这样的事情,游先生的目的不单纯

而且现在亲属们也是存疑,他似乎是做了很多和财产有关的事情。

但如果老人真的有老年痴呆,是在不清楚的情况下做的遗嘱,那在小区还能大小便失禁不穿裤子且走丢,说明老人的病情并没有家属说的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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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年的公证书,老人未必是无民事能力的重度老年痴呆症,而且,公证过程的全程问答、录音、录像、专业医院的行为能力有效性鉴定报告等,都不会少。 同时,外甥女不属于直系亲属,考虑到老人的生活平静,公证处没有必要去惊动无关亲戚,而且,法律是规定公证书的保密程度和范围的,就如遗嘱可以委托律师或朋友在去世后宣布。老人都和水果摊一家三口生活了三年了,外甥女们在哪里? 新《民典法》有了‘意向监护’的法律条款,对不肖子孙和无良亲戚是一个警告。

水果摊主开始也不是热心肠,全家搬进去住就是互惠互利!发展到后来对房子有了想法 就开始有计划的付诸行动取得老人信任公证了房产! 所以这只是从一开始的不经意到后来的精心预谋而已,在顺其自然的情况下老人心甘情愿给房产和有预谋的得到房产是两回事!

但搞笑的是,家属说三年里老人把怀表,翡翠,钱啥的都给摊主了,我们也没说什么,真是让人贻笑大方了。家属潜台词是在说,这点小钱给就算了,现在给房产了,动了家属的心头肉了

既然老人本人同意,那摊主小游就是法律继承人,老人晚年幸福快乐,比金钱,物质都重要,人这一辈子都走到生命尽头了,谁对自己好,就把财产给谁,估计很多人的想法也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