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拆迁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了。当遇到拆迁的状况时,有些被拆迁人因为拿到较高的补偿费而沾沾自喜,而有些被拆迁人却因为得到的补偿费较低而拿着拆迁补偿协议欲哭无泪。许多被拆迁人,可能是第一次接触拆迁,所以就会对补偿金额的多少而产生疑问,为什么别的拆迁户能拿到那么多的补偿费,而自己拿到的补偿费却少得可怜呢?当面对拆迁状况时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周边房屋走一走,补偿标准不能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比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发布的那天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更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 ”因此,如果被拆迁人想要知道自己的房屋值多少钱,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周边商品房的价格,去寻找一下当地同等地段的房屋价格,这样就能够参考这个价格来对补偿款进行判断,来对补偿的合理性进行考量。被拆迁人在同拆迁方谈补偿时也最好不要将自己的底价报出来,更不要将价格报得过高,要先听听对方给予的补偿金额是多少,这样的话还有协商的余地。

提示: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法律规定有两种补偿方式:

1、采用房屋置换的方式来补偿,相同地段最低标准拆了多少,就补偿多少;

2、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来补偿,将周边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市场价作为最低标准。

二、拆迁谈判要冷静,掌握火候很重要

在同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协商时,有些被拆迁户的情绪会比较激动,这对拆迁补偿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因为激动的情绪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被拆迁人需要做的就是,计算好自己的房子的价值,掌握好相关法律,让自己心里有个底。如果对方是诚心协商,那么就能够商谈房子的价格,如果对方根本就没有协商的意愿,那么就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这里为大家提个醒:谈判是讲砝码的,被拆迁人手中唯一的砝码就是法律,法律是保障补偿合理的重要砝码。在拆迁的过程中,哪怕双方已经进入了最终的协商阶段,也不要将法律及法律程序放弃,直到你已经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并把补偿款领取了为止。在谈判的过程中,被拆迁人还要善于倾听、分析和判断。

对于拆迁人来说(尤其是以商业开发为目的的拆迁),他们也希望被拆迁人能早日拆迁,不愿同被拆迁人作过多的纠缠,通常情况下,他们还是愿意在非原则性问题上让步的。所以,被拆迁人需要将谈判中坚持和让步的火候掌握好,一定要灵活。有些被拆迁人胡乱要价,一旦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就用不拆迁来要挟拆迁方,导致拆迁一拖再拖,逼的拆迁人只能动用法院力量来达到自己的拆迁目的。要知道有时候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拆迁的目的,是不惜采用违法的手段来强制拆除房屋的,所以被拆迁人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时,一定不要胡乱要价,在双方差距不太大的情况下,要做出适当的让步。

三、签订协议要慎重,基本问题想清楚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被征收人出于种种的考虑“对征收方号召进行响应”在项目启动后的第一时间就将签约完成了,等将房子腾空并从房子里搬走之后才发现签约晚的街坊、邻居拿到的补偿款都比自己多。所以,过快、过早签约的被征收人一定要非常谨慎,下列几个基本问题一定要考虑清楚: 1、自己对补偿标准、数额是否满意、接受;2、拆迁安置后是不是能够满足“不降低生活水平,使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补偿安置要求?3、拿到的补偿金额,够不够买安置房?4、拿到的安置房指标,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并居住使用? 倘若被拆迁人对这些直接关乎切身利益的问题还存在疑虑,那么就不要草率地签订合约,可以等将这些疑问全都了解清楚之后再做定夺。在我们主动对政府的号召进行响应,积极的签约、选房,为项目建设做贡献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了满足和尊重,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够放心的签订协议。

四、得到补偿后搬迁,先后顺序不能变

根据《征收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该遵循补偿在先、搬迁在后的原则。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在给予被征收人补偿之后,被征收人应该在补偿决定确定或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将搬迁完成。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采取威胁、暴力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气、供热、供电、供水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建设单位是不允许参与搬迁活动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在进行拆迁时,一定要通过正常的程序,即在征求被拆迁人的同意、并给予被拆迁人充分补偿的基础上,才能开展房屋的拆迁工作。而商业性开发,也一定要由开发商同屋主先进行谈判,在协议达成之后才能开展拆迁工作。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屋主有拒绝让出房屋的权利。我们一定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不要在最后搞得自己房财两空。

五、面对强制拆除不要慌,拍照摄像留证据

在一直未能将补偿安置协议达成的情况下,房屋在最后可能会遭到政府的“误拆”“偷拆”等各种方式的违法手段,而被强制拆除。在面对这样的拆迁状况时,我们要学会保留证据,对房屋进行录像、拍照,最好是对房屋中的贵重物品进行拍照、并将其转移。这样的话,即使我们的房屋遭遇到强制拆除,我们也不用担心。因为我们手中有强制拆除之前房屋的实际情况,这对于之后我们得到房屋的合理补偿会有很大的帮助。

总而言之,被拆迁人的农民朋友要相信,拆迁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只要我们掌握了合适的应对方式,就能轻松的解决各个阶段的难题。只要我们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合法利益,谁也不能将属于我们的补偿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