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的《大清律例》里面,有连坐的法律,也就是说只要一人犯法,那么全家,全宗族都会遭殃。

古代所谓“族”“族诛”“株连九族”的事例非常多,这就是封建社会,除了封建皇帝之外,许许多多的人都压根无法掌握自己的人身自由和命运,高贵优雅的上层人只要一句话,底层人民只要乖乖等死,这就是封建社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然,类似满门抄斩、株连九族的谋反大罪毕竟是少数,像朱元璋、乾隆这样残暴的皇帝毕竟少数,更多的皇帝是仁慈的,把罪犯判处流放边疆或者荒蛮之地。

在封建社会中,女子没有独立自主的权力,女子的命运与自己的父亲或兄长或丈夫息息相关,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家里的男人不管是父兄还是丈夫倒了霉,犯了罪,她们自然而然一起承担罪责,一起受牵连。

而这时候负责押送罪犯和女性家眷的官差或者士兵,却是一点都不在乎几千里遥远的路途,反而是争先恐后的贿赂上官,希望自己能有得到押送罪犯和女性家眷的机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对于押送罪犯,送你千里之外的苦累工作,在最早的时候是很少有官差或者士兵主动愿意去押送的,因为流放一般都是几千里之远,对于官差或者士来说只是出趟远差,而对于罪犯来说,却是一趟死亡之旅,因为犯人要带着枷锁或者绑着镣铐走路,在路上生病或者死亡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官差或者士兵虽然轻松点,但是没有额外的工资,而且如果途中碰到土匪、马匪或者黑店什么的,罪犯死了无所谓,官差或者士兵被杀了那就悲剧了,就算侥幸不死,负责押送的官差或者士兵回到衙门,也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元朝喜欢杀戮;明朝在朱元璋之后,也最多是流放,一般是云南贵州;只有清朝疆域比较广阔,因为清朝大搞“文字狱”,大批大批的人被流放,而且流放地不再是云南贵州,而是新疆、东北等真正边疆之地。

后来,清朝为了鼓励这项危险的工作,才开始上涨了押送工作的工资待遇,而且清朝对那些押运罪犯的官差或者士兵捞外快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那些押运罪犯的官差或者士兵最重要的外快是女犯人很多,他们可以做男人最想做的那些禽兽不如的事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些罪犯的女眷们大多数都是朝中王公大臣或者地主豪族的妻妾女眷。路途遥远,她们肯定免不了需要官差衙役,在吃住行方面给予特殊的照顾,所以用钱贿赂官差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再者,这些官宦家的女眷们,平时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大部分还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子,因此那些押运罪犯的官差或者士兵就会借机对她们行不轨之举,而这些官宦家的女眷们也乐意如此,为此换取自己生存的机会。

这或许就是身为女人的悲哀之处了,沦为罪犯后只能任人摆布,却无力反抗。

如果有些女子命好的话,就会在流放之前,被某些官员或者士绅或者用什么别的办法,将她们悄悄地留下来,纳为自己的妾室。这样的结果她们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至少不用走几千里的死亡之路和去那极其蛮荒的边疆之地受苦受累。

当然,还有一些特别刚烈的女子,她们曾经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士绅大小姐,从小接受正统教育和儒家思想的熏陶。她们或许能够接受流放,因为她们可以坦然接受自己的命运,然而她们绝对接受不了屈膝和耻辱,接受不了自己任人玩弄的境遇和下场。所以这些曾经高贵的女子大多会选择做一个贞洁烈女,用自杀以全名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