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11月23日一大早,辉县市委第十二巡察村(社区)组在驱车赶往吴村镇的路上,接到吴村镇杭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太平打来的电话,得知村监委会的公章又回到了监委会主任周迎美的手里。啥情况呢?一起来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事情还要从11月16日巡察组在巡察吴村镇杭庄村那天说起,经过谈话了解到该村监委会的公章压根儿就没有在监委会主任的手里。 村里为了便于报账,节省报账需要来回在村里乡里之间奔波的时间,2019年9月监委会主任把监委会公章交予了报账员手中,连同监委会主任和两名监委会成员的私章也都放在了报账员那里。 经过巡察组深入讲解监委会职责和财经纪律法规,告知他们这么做,虽然省去了繁琐的程序、节约了报账时间,但是却违反了村监督委员会有关规定,村监委会失去了监督村“两委”的重要作用,无形中损害了村民的利益。

“今后我们一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公章,自觉接受监委会监督。”吴村镇杭庄村报账员路琴说道。

随后,在巡察组的协调下,村党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和报账员进行了庄重的移交,监委会主任接下了沉甸甸的公章,监委会成员也将本人私章拿回了手里,表示今后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得起老百姓对自己和监委会的信任。 看到他们顺利完成交接后,巡察组成员也会心的笑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是对决策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委会对村务的监督是提升现代化乡村治理能力的基础和前提,行使监督权是监督委员会的重要使命,寄托了广大村民的信任,容不得丝毫懈怠。 巡察组在巡察村(社区)中对小微权力的再监督,保障了村民的权益不受侵害,厚植了党在人民中的执政基础。

END

▌来源:辉县巡察

▌编辑:默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