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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有其他选择,为什么王小波毫不犹豫选择去云南?

1968年,全中国都在狂热推行上山下乡运动,王小波也成了运动中的一分子,他去了云南。多年之后王小波如何看待这件事呢,用他自己的话说:感觉觉得自己像一件货物。所谓货物,就是别人安排你干什么,你只管干什么,他并没有必要向你解释,或者征得你的同意。因为17岁的王小波,某一天就被撞上了火车,火车把王小波送到云南。当然,他对此倒没什么多大的怨言,只是内主深处,油然而产生了一股行货的感觉。

事实上,王小波当时是可以选择不去云南,他可以跟着他的母亲宋华去安徽干校,他母亲也希望带着他。在她的眼里,王小波虽然非常顽劣,放鞭炮差点把房子都给烧了,因为王小波从小身体就不好,一个人去云南,家里人都放心不下。只是王小波坚持去云南,谁也不改变自己的想法!

据说王小波为了去云南,写下了“青山处处埋忠骨”这样的句子,以表达自己一定要去云南的决心。

家里人都觉得非常奇怪,全家总动员聚在一起讨论,王小波为什么这么执着去云南,王小波的姐姐甚至请假回来,要打消王小波去云南下乡的念头。然而,他们全家想尽了一切能用的办法,对去云南的后果也做了大量不好的预测,始终找不到具体原因,十头牛也拉不回来,最终谁也没有办法劝服王小波。

王小波,最终还是排除一切阻挠只身去了云南,后来王小平回忆这件事,猜想王小波执意去云南,可能是内心存在着那种浪漫情怀。迷恋云南西双版纳亚热带风光,这种因素让王小波充满了幻想。

大院里面那种琐碎得不能再琐碎的生活,让王小波一点都不喜欢,他曾把大院里的干部称为“烫面饺子干部”,如果跟着母亲到了干校这种环境,整天与那些充满市民气的人群混在一起,自己肯定会受不了而发狂的。

其实王小波一直都是这样的人,所以,写作的时候他会用披头士的歌吵吵自己的耳朵,因为那些歌让他想起了20世纪70年代。那个年代尽管是多灾多难的,却有一种振奋向上的精神,全世界的青年都在想着改变社会,把社会变得更美好,让人们过上更幸福的生活,这是让人非常感动的。王小波也有这样的情感,所以对那个年代的这种精神,他仍旧很仰慕和怀念。

王小波在云南过成什么样的形象?也酝酿出《黄金时代》的素材

尽管王小波去云南之前,对云南充满了期待,去了之后马上就后悔了,他发现这里原来是如此的苦不堪言!他还因此给家里写了信,诉说这里的辛苦,但这时候已经没有用了,他到了云南,就休想离开那里。

在当时的情况下,他要离开只能有三种途径:一是探亲;二是病退;三是悄悄溜回去。前两种方法最好,但王小波没这个资格,后一种办法他虽然可以尝试,但危险系数极高。云南和北京隔得太远,中间有三条大江,游泳的话,江里水流太急,任谁也休想游过去。

在那些云南老乡的眼里,王小波是这样一副形象,高高的个子,脑门重重的,走起路来歪着个脑袋,脚步一拖一拖的。王小波自来就是这种样子,非常自由散漫和随性。后来在美国匹兹堡大学的时候,他去找他的导师许倬云聊天,在办公室里也是这样,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东倒西歪的,有时候甚至还会把脚搁在桌上。不过他的导师许倬云没说什么,因为他的脚也搁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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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王小波还有一个叫“野牛”的外号。这种动物是野性和力量的象征,不知道王小波怎么会得到这样一个外号,可能是他五大三粗的体型让人联想到了这种动物;另外一种可能就是,王小波常常打架。其实他一般不主动和别人打架,但是他的朋友和别人打起来,他往往会第一个冲过去帮忙。小时候他哥哥王小平和别人打架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做帮凶”的,有一次王小平打架时被人按倒在地,活像一个动物标本,就是王小波出手帮他解围的。

在云南的时候,王小波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老乡说,王小波不爱跟旁人讲话,不大搭理人。我们知道,王小波并不是一个拙于言辞的人,他不讲话是因为他信不过当时的那个语言环境。从小时候开始,王小波就一直属于“沉默的大多数”,所以老师说他焉,他也特别赞同。私下里,王小波就没那么沉默了,譬如和他那些兄弟姐妹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有说有笑的,常常妙语连珠,以至于别人说他的话有不可复述性,但在公开场合,他就会闭口不说。

在当地老乡的印象里,王小波除了沉默寡言之外,还特别的邋遢了。因为王小波从来不洗衣服,他就把穿脏的衣服不经过洗涤,就直接挂在门外,一直晾着,等到需要穿的时候,直接穿上去。就这样反反复复穿上好几个轮回。而原本是白色的衣服,能被王小波穿成黄色,最终再穿成黑色,可是王小波居然毫不在乎,还穿得下去。当地的老乡说,北京的知青里,再也找不出比他更脏的了。那时候有一个叫段炳芹的老职工,见此情形大受刺激,曾忍不住每周给王小波洗一次衣服。

对于爱清洁的人来说,这种事可能无法接受,但我们还是能理解他的,因为一个专注于精神世界的人,对现实生活往往会有不同程度的忽略。王小波正是这样一个人。他用的东西也经常被他随手扔到床下。他的褥子下面被他扔满了东西,甚至还有锤子、钳子等工具。他就是在那张床上睡觉的,让人感到惊讶的是,他居然不嫌硌。

王小波最著名的小说《黄金时代》,正是以云南的生活为背景创作出来的。很多人因此认为那是真实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还能说他在云南有个当医生的女朋友,小说中描写他们做爱的情形,都是真的。但其实这不是事实,去云南的时候,王小波才17岁,用现在眼光来,17岁的男生完全可能发生那些疯狂的事情,但在上世纪60年代,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想都甭想。况且山上15队也没有小说中描写的女医生,只有两个男医生。尽管王小波后来做过关于同性恋的研究,但他自己是异性恋,必不会和他们发生小说中描述的那种感情。

在云南的这段日子里,王小波非常困顿。一米八四的个子,要撅在水田里插秧,并且一插就是一天,这几乎让他的腰都累断了。在《黄金时代》里面,主人公也有腰疼病,后腰像是给猪八戒筑了两耙,其实是他的真实感受。但是没办法,他已经来了云南,又走不掉,所以只能咬牙忍着。

在作品中王小波并没有把云南的艰苦生活全写出来,他只写了一点,如果把自己经历过的全部写出来,是非常可怕的。在他写到的那部分中,他讲自己曾在云南偷农场的菠萝,一脚踩进蚂蚁窝里面,他的两只脚都有水田脚气,趾缝里烂得没了皮,那些蚂蚁一起咬他,像乱箭穿心一样疼。此外他还对他朋友说过,云南水田里的蚂蟥多得不得了,钻到腿上打都打不下来。

云南的那段经历把王小波的理想主义,冲洗得一干二净

去云南之前,王小波是非常具有理想主义气质的人,后来王小波自己的话说,那可是他一生最善良的一个阶段。只要他的哥哥王小平,不留神说了一点不太革命的话,王小波都会显得义愤填膺,毫不留情地指责他的哥。

但是到了云南没过几个月,他原本所具备的革命道德,就被洗得一干二净,甚至开始有偷鸡摸狗的行为。有一年他们所在地的花生害了病,导致颗粒无收,其结局就是他们一群人一整年只能吃生菜,伙食差得让人无法忍受。因此,王小波就和其他知青去偷老乡的鸡,却被老乡逮住,被捆了起来,当众狠狠地批斗了一阵。

还有一次,王小波因为用牛的事和当地青年打了一架,把人家的眼窝都给打青了。他因此受到惩罚,足足被批斗了一个星期。后来,如同《黄金时代》的王二那样,各种各样的坏事都加在王小波头上,这些事情无论王小波干过还是没干过也被赖在他的身上,像偷鸡摸狗、蒙混老乡、打架斗殴等,全推到了王小波身上,王小波因此被罚去扛两百斤重的麻包。

王小波在云南经历的痛苦,和他同去的那些人都感同身受,王小波曾问起过和他一起去云南的萧林,为什么当初放着干校不去非要来云南?他的回答和王小波想的一样,他也是受到了外国文学作品中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觉得云南那么浪漫的地方简直美极了。可结果去了之后他们都发现,自己上了大当了,有些同学对那里的生活实在受不了了,就越境去缅甸当了缅共人民军,哪怕死去,也要轰轰烈烈一回。

王小波当时也面临着这种选择,没人让他去缅甸,那些去缅甸的人,也同样没人邀请,他们完全是自发过去的,甚至王小波同班的一个女同学也过去了,这让他很受刺激,觉得是不是自己也该过去。在当时,所有的年轻人都充满了理想主义情怀,一心想着要解放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有一天晚上,王小波边抽着香烟边考虑这个问题,他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觉得不能去。

后来想起这件事的时候,王小波十分庆幸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解放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是当时大家共同的目标,所有的有志青年都这么想,但王小波觉得,这件事很不符合逻辑。第一,自己也不认识那些所谓受苦的人,与自己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第二,那些受苦的人也没说让自己去拯救;再说,王小波认为自己都是需要拯救的人,哪有什么资格和能力去拯救别人呢?因此,最终没有去成。

被诱发的创作冲动,《黄金时代》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创作的

云南的这段经历,在王小波的整个文学生涯是至关重要的,不仅给他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正是在云南,让王小波第一次有了创作的冲动。

实际上王小波从小就喜欢看书编故事,小学五年级作文还被当作范文在学校广播,说明了他有写作能力,但是那些时候他都没有开始写作,一直到王小波去了云南之后,才开始尝试写作。

后来在一篇文章之中,王小波写到了当时在云南的感受:

“我17岁到云南,旱季里,那儿的天空是蓝湛湛的,站在小竹楼里面往四下看,四处的竹林翠绿而又苗条。天上的云彩又洁白又丰腴,缓缓地拂过。”

于是,他觉得应该把这种感受写出来。在某一天晚上半夜里起来,悄悄走到窗前,借着月光,用一支蓝水笔写在镜子上,写了后又涂掉,涂掉了再写,一直写到整面镜子都变成了蓝色,才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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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的时候王小波小说《地久天长》,发表在一本名为《丑小鸭》的杂志上,小说正是以云南的生活为背景创作出来的,讲述了“文革”时期三个知青在苦难生活中的友情故事。故事里的主人公小红是一个美好的女孩,勇敢率性、聪明纯真、生机勃勃、充满自信,文中形容她“像光明一样”,后来她却得了脑瘤,不幸去世。当时杂志对这篇小说评价很高,还给小说配上了一篇评论文字,但可惜的是,小说发表之后并没有产生什么影响。

1982年的时候,王小波开始写他的成名作《黄金时代》,这篇小说同样也是写发生在云南的事情。小说断断续续写了十来年,没有人知道他为这个小说修改过几遍,只知道王小波是为了创作这部小说,花了大量的精力。在王小波的眼里,一部小说写得好坏,关键还是看作者是否愿意投入精力去完善。

后来小说写成了,他也感到很满意,跟别人提起这部作品的时候,连谦虚都忘了,说自己写得很有境界,随即又笑说,他好像是在夸别人的作品,这么没节制!

尽管云南的经历可能为王小波的创作提供了帮助,但对于去云南这件事,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好的。老子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意思是说,好的事情在某种情况下会转化成坏的,坏的事情在某种情况下也能转化为好的。王小波倒是同意这一点,但并不能说,坏的事情就是好的。王小波举例说,好比有个问题少年一脚把瞎子踢下楼梯,那瞎子因此重新见到了光明,这结局固然是好事,但把瞎子踢下楼,这从本质上是不能干的事,将人踢下楼的问题少年也不能因此被看成好人。

这就是王小波,我也总认为书中放荡不羁的王二或许就是王小波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