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津县津城街道

栾庄村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德政土字〔2020〕144号)

宁津县《关于呈报宁津县津城街道栾庄村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20〕25号)收悉。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4〕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宁津县津城街道栾庄村拆旧安置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15.3274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15.327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5.1582公顷,拟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8等)。安置区总面积1.453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1.2368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0.0788公顷)。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津县保店镇

东长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德政土字〔2020〕143号)

宁津县《关于呈报宁津县保店镇东长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20〕24号)收悉。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4〕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宁津县保店镇东长拆旧安置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5.6962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5.696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6962公顷,拟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8等)。安置区总面积1.347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0.7029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0.6379公顷)。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津县相衙镇

京城张村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德政土字〔2020〕142号)

宁津县《关于呈报宁津县相衙镇京城张村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20〕26号)收悉。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4〕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宁津县相衙镇京城张村拆旧安置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9.4311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9.431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3396公顷,拟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8等)。安置区总面积3.324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2.6274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2.4740公顷)。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津县长官镇

东吉杨村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德政土字〔2020〕141号)

宁津县《关于呈报宁津县长官镇东吉杨村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20〕26号)收悉。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2号)、《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4〕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宁津县长官镇东吉杨村拆旧安置实施方案,拆旧总规模5.1655公顷,拟复垦农用地面积5.165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1655公顷,拟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8等)。安置区总面积0.930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0.9307公顷(其中占耕地面积0.1540公顷)。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