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即日起,将在重庆启动检验检查项目专项联合整治和血液透析、器官移植项目专项联合整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来源网络

市医保局副局长石存玉介绍,即日起,上述两个专项整治将在市区两级启动,错时开展,明年1月底前结束。检验检查项目专项联合整治主要针对全市二级以及以上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器官移植项目专项联合整治主要针对全市开展血液透析和器官移植项目的医疗机构。

为此,市区两级分别组建由医保、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四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健全重大案件会商、执法协作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街接机制,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

同时,检验检查项目专项联合整治将重点针对影像学、核医学检查类,超声检查类,病理检查类,检验类,系统诊疗类等项目;血液透析及器官移植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虚增治疗次数、重复叠加超限超量开药、虚增药品耗材、虚构诊疗项目、降低住院指征或通过违规优惠等方式诱导非本院定点病人住院进行治疗等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近日,市医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涉及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移送标准、移送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市公安局打假总队政委乔昊介绍,《通知》明确欺诈骗保案件移送违法金额从5000元起,主要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我市公安部门的诈骗罪入刑标准。同时,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医保部门将移交公安机关按刑事犯罪进行立案查处:一是通过伪造医疗文书、财务发票或凭证等方式,虚构医疗服务“假住院、假就诊”骗取医保基金的;二是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套取现金骗取医保基金的;三是收集参保人员医保凭证,转卖或出卖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等谋取利益的;四是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或鉴定意见,为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提供帮助的;五是虚列、虚报、虚增医保服务项目和金额,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六是定点医疗机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联网或刷卡,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等行为。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