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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应该是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电闪雷鸣,一道闪电击中了一颗枯树,将其点燃。第二天人们外出狩猎的时候突然发现,咦?这颗树的周围怎么有股奇异的香味?定睛一找,原来是小兔子被火烤熟发出的香味。人们去尝试了一下,嗯,是比生吃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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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慢慢的喜欢上了熟肉的味道,但是这种美味佳肴也不能等闪电来成全不是?于是人们学会了保留火种,不但能吃熟肉,还可以取暖。

现在我们方方面面都离不开火,感觉对火好像很了解,那我问一个问题,火的本质是什么呢?是固体,气体,总不能是有液体吧?但是火还没有质量,说到这我们就发现,我们根本搞不懂,火到底是什么物质。

早在17世纪,就有科学家给火下了定义。他们认为在物体中有一种燃烧元素,在燃烧的过程中,燃烧元素从物体中分离出来,和空气结合就会产生发光发热的现象。

当然,这种说法在现在看来是有点可笑。

火有好几种颜色,总的来说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完全燃烧的时候会呈现出青红色,不完全燃烧的时候则会成为黄绿色。但是火的形状我们却搞不清楚,就知道靠近的时候有热气和能量的感觉,所以我们暂且将火当成一种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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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彻底了解透火的本质,但是方方面面却都离不开它。随着科技的进步,总有一天,火会卸下它神秘的面纱,告诉人们它的本质。

我…话说完了,谁赞成,谁反对?(手动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