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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郑雪)

众所周知,无证驾驶已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近日记者从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公安交警处了解到,一位“胆大包天”的“驾驶员”无证驾驶着一辆套牌车,且还是一辆用于抢险救援的“道路救援车”上路被查获。

11月19日11:00左右,西和县公安交警通过对部局下发的嫌疑车辆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辖区内一辆行驶的救援车在同一时间与庆阳正在行经卡口的大货车悬挂了相同号牌。民警果断追击,在过境路将该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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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冒牌司机”上路,还开着一辆这样的“冒牌车”…

在民警调查过程中,该救援车车主姜某无法提供任何与该车辆有关的合法证件,只有一张模糊的行驶证复印件,通过对该救援车查验发现车辆与行驶证复印件的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都不一致,是一辆“克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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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某告诉民警,这辆救援车是通过朋友低价购买,因没有车辆合法手续,所以很少上路行驶。当民警查询姜某驾驶证信息时发现,姜某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属无证驾驶。在证据面前,驾驶“冒牌救援车”的“冒牌司机”姜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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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姜某无证驾驶以及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

这起案件中,姜某驾驶的这辆黄色救援车属于一拖二平板清障车,也称道路清障车,主要用于对无法正常行驶的故障车辆或城市违法车辆进行拖拉,使其安全离开停留地段,恢复正常交通及抢险救援,广泛用于汽车修理厂、交警和品牌4S店等单位。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2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及私有企业购买道路救援车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这样可以省去部分费用和年检次数,保险费用相对较低,因此,可使清障车民用化程度更高。但是,道路清障车、救援车必须安装标志灯具并喷涂明显的标志,而且黄牌清障车需要持有B照以上驾驶证才可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