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进行有些时间了,而且仍然在继续深化改革,对于事业单位改革,影响最深的要两类人,一类是体量巨大的临时工,另一类就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那么对于事业单位大量的临时工,在改革中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事业单位改革不会针对临时工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因此,临时工的去处还是以其事业单位主管机关意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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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讲,临时工并不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没有临时工的机关事业单位仍旧可以正常运转。一般来说,对于机关临时工的聘用,大部分都是以公益岗位的形式聘用的,大多都是聘用3年左右时间就会自然解聘,因此,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在事业单位改革之时,一般都是直接解聘,原因在于聘任他的单位已经消失,原单位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已经消失,没有再继续聘下去的必要,当然,也有的单位,会重新设置岗位,继续聘用,这些自主权一般都在事业单位主管机关上。

其次,对于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来讲,临聘人员的处理方式就会复杂很多,特别是医院、文工团、招待所、车站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一般来说,在生产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当中,临聘人员也会承担相当重的工作任务,其专业水平很多时候并不会比在编人员差,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这些事业单位一般会逐步转为企业,在转为企业之后,所需人员只会比原来更多,而对于改制之前的事业编制人员自有政策安置,涉及到的临聘人员,则在改制之后,由企业自己决定,一般都会进行再次聘用,成为合同工,只是聘用的方式会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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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事业单位临时工其实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关系并不深,很多时候其去留更多的是依靠主管机关对这一群体的态度以及工作的繁忙程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当中,基本上几年就会清理一次临聘人员,都是文件要求的,在其他生产经营事业单位中,临聘人员已经成为单位运转的一部分,改革以后也不会改变这种情况,更多的是采取新的聘用方式,队伍都会基本保持稳定,当然,要想稳定,最好还是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也不是你想的那么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