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商丘翻江龙火锅店部分员工反映被拖欠几个月工资,经多次索要,依然无果的情况,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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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翻江龙火锅店员工反映说:“从7月15号都跟他们要钱一直就是不给我,然后我一直催一直要给了我五百,我想把钱要回来完,他们还剩我2335没有给我,拖了半个月了,这是6月份的工资,7月份还有700多工资呢!”另一位说:“我钱都要了三四个月了,吃饭的钱都没了,他们就是不给发工资。”

“翻江龙火锅”在商丘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该餐饮连锁店由龙海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创立,短短四年就发展了10余家分店,而且店店生意火爆、客户络绎不绝。然而,火爆的生意却出现令人意外的一幕,居然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反差强烈,实属不应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网希望此事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及时支付商丘翻江龙火锅店被欠员工的工资,还员工一个公平与正义。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