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曝出一则令人难以置信的报道——茂名市电白区岭门镇一男子因情感纠纷被“浸猪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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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看到这则报道,让我吃惊地竟晃了神,这难道不是在拍电影,这是发生在如今现实生活中的真事?毕竟在我的印象中,这种古时的残酷私刑如今仅存在于影视作品中。

这种逆文明的行为发生,本来已足够令我震惊,但更让我震惊的是在评论中竟还有一部分人支持这种行为实施,原因在于这部分人认为对于一些情感问题,古代的惩罚似乎“无错”。

因本人不具备法律相关职业资格,所以不基于法律角度对此事进行解读,在这篇文章中仅基于情感角度,谈一谈个人对这一事件以及部分网友评论的看法,旨在让读者深思其中存在的问题。

文明,不是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而是对自我的克制

在看到这一事件的报道后,我曾查阅了关于“浸猪笼”的相关信息,从中发现两个特殊的细节:

  • “浸猪笼”是古代的私刑,之所以为“私”,是因为这种刑罚多发生在偏远的地区;
  • 需要在当地权威人士(村里或者其他基层的长老会,或者非常有威望的长老)确认、首肯、主持下对受罚者适用。

这两个细节说明了什么?

“浸猪笼”在古代也是发生在落后地区的少数事情,之所以如今在一些影视剧中频频看到,那只是为满足相应的文学艺术效果需求,同时,这种刑罚在古代也有一定的限制,绝不是谁想以此惩罚谁就可以惩罚谁的,需要权威的人对犯错者定“罪”,以确定是否可以适用这种刑罚。

也就是说,如果此类行为发生在古代,基于当时的一些的现状,尚可予以一定的理解,可若延续到今日,那只能说明如今此类行为的实施者,比以往的实施者更加不堪,因为如今的文明与往日迥异,更何况,过去的实施者还会遵守一定的“规则”——需要有权威的人首肯,而如今的实施者在有法律这个“权威”的存在下,还擅自予以此类的私刑,岂不更加无法无天。

为何还会发生此类的事件?

我绝不认为是实施者对一些错误的“零容忍”与极度憎恨心理,因为我认为这种无知、愚昧且违法的惩治手段其根本目的——惩罚错误是次要的,泄私愤才是主要的。

看似在这事件中,按照目前相关报道所透露出来的信息,以及广大网友基本一致的推测,“浸猪笼”是为了惩罚该男子在情感中犯下的错,但实际上,我更觉得是一些人为了发泄该男子犯错一事令其所产生的愤怒。

这种泄私愤的行为,所体现出来的,却是一种极度的自我放纵——以自身情绪作为一些行为的出发点与最终的落脚点,因为如果是想惩罚相应人相应的错误,完全可以依靠当前的法律,或是用合法的途径让其承受相应的代价,而非凭自身喜好来选择最好的发泄方式。

这种放纵的方式,恰恰与文明应有的特质相悖,文明,源于人人在一定的规则下行事,源于人人都能主动地进行自我克制,就像在季羡林《过好这一生》中提到的“交通红绿灯”的例子,如果每一个人都不遵守相应的规则,仅凭自身喜好行事,那么,将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所以,对于这一事件的发生,我认为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很多人并不能做到很好的自我克制。

不是任何维护文明的方式,都维护了文明,甚至有时还会适得其反,成为文明的阻力

在网友对这一事件的评论中,有一些网友依据对事情缘由的推断提出了一些疑问:

  • 针对事件中被“浸猪笼”男子所犯的错误,应该如何惩处?
  • 对于一些不文明的行为,难道不应该予以严惩吗?

我想正是这类的疑问,才促使一些网友不仅对此行为不抵触,反而还给予了一定的肯定,因为在他们心中,相对于该男子所可能犯下的错误来说,对其恶劣的惩罚行为反而更好接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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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人甲骂了另一个人乙,以致乙殴打了甲,一些人往往会予以乙更多的情感支持,也就像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对殴打“小三”的人更多情感支持一样,在这些人的心中,基于事情的先后顺序,基于我们各自心中的是非观,往往会在肯定一种行为时,忽略这种行为可能附带的负面伤害,只重视心中认为错误一方所发出的伤害。

可实际上呢?前者固然有错,可后者错误的行为也同样有错,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是因为在个人的心中始终觉得一些看似是在维护“文明”的行为,其本身并不文明,就像这一事件,如果大家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事件中的那一男子肯定是不道德、不文明的,但将其“浸猪笼”的那些人,看似是在维护应有的“文明”,可其行为本身,也并不文明,同样是在破坏文明。

可能到此,一些人会提出质疑,是不是看到不文明的行为发生时,我们放之不管,视其无物才是文明?

当然不是,只是我们在维护文明时,不该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或同样不文明的方式来进行,我们本可以选择更好的方式,要知道,文明,不是我们肆意攻击不文明的理由与借口,我们要维护文明的前提,是我们自身文明,否则我们上演的无非是“拆东墙、补西墙”的行为,制止了、惩处了不文明,而我们也制造出了不文明。

这个道理就像影片《误杀》中最后李维杰选择自首一样,看似他的行为是在保护家人不受罪恶的伤害,可他的行为也是一种罪恶。

文明的发展,需要一定的过程,我们要做文明的维护者,而非破坏者

我相信我们距离真正的文明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我更相信我们一直在路上,且距真正的文明越来越近。

对此,还拿在上一段提到的季羡林先生那个交通问题为例:

交通规则(红绿灯)愈加完善,这是文明的展现,而如今越来越多的“礼让行人”,更是文明的展现,由我们被动地遵守交通规则,到在规则下予以更多主动的空间,这就是文明的发展,我相信最终的文明绝不会止步于此,很可能在每一个人都具有极高的素质下,哪怕取消了相应的规则,人与人不自主的行为,都会高度恪守最完善的规则。

但当我们未到达文明最终归属地时,我们不要追求“一步登天”,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全力遵守现有的规则,并给予规则不断完善的空间,因为唯有出现最完善的规则时,即便素质还没达到一定程度,每个人尊重规则的惯性,也会让我们整个生活的文明程度更进一步,至少在我看来,这样的发展会更接近于最终的文明。

我承认,一些网友的疑问与质疑是有来由的,对于一些情感问题,或者说是情感错误行为,目前没有较完善的规则限制,或者准确来说,是没有相应的、有威慑力的惩罚力度,由此以至于很多问题只能归属于道德原则类问题,而对于在此类问题上犯错的人来说,道德原则对其的约束力与威慑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这种尴尬的局面,确实也属于当前的一个现状,但这并不需要予以批评指责,更不必心存质疑,这是文明发展必经的过程,这也是规则完善必有的阶段。此时,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高度的、文明的行为去弥补中间正在不断完善的缺陷。

如果,人人都能高度自我克制,那么此类问题并不会产生,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高度重视文明,那么所形成的氛围,足以对那些做出不文明行为的人以及一些不文明的现象,带来足够的压力与威慑力。我想,这才是维护文明的真正落脚点。

至少从这一事件的评论中,我看到一些人维护文明的落脚点是错误的,我无法想象对不文明行为尚能予以情感支持的人群,能对文明带来什么助力,因为我看见的反而是对文明发展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