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作者:凌志

废话就不多说了,网上关于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各种说法,大家可以自行判断。笔者之所以再次提到逐月领取退役金,有3条干货来源网友的留言,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到底可信度有多高?

以截图为证。

第一条干货:退役安置保障,5年过渡期。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营以下军衔制落地,关于5年过渡期的说法,因笔者没有看到官方文件,笔者认为此说法可信度98%。“天下不能长治,有弊所当革也。” 5年的过渡期,比较认同网友的观点---

“目的就是消化大龄尉官,优化军官职级比例,为下步实施职业化和军官管理制度奠定基础,35岁连级干部可以必须退役,大概率搭上转业末班车。”改革不是生僻词,也不是新鲜事。但是衡量一次军事改革是否成功,标准可能有多种选择,但是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看经过改革,是否经得起战争的考验。

军队建设离不开人才,人才的征、用、退,事关服役期间的路径保障。尉官是基层末端的直接者,又是最底层的管理者。近些年来,随着军队体制编制在不断的改革,士兵提干、考学的尉官面临的是干龄不足年龄,年龄超越军龄,也就是维系尉官的“三大龄”干龄、军龄、年龄,都直接与晋职晋衔挂钩。

营以下军衔制落地,涉及到的盘子比较大,系统化解决需要时间表,由此在实施政策推进中,5年的过渡期,能够缓解尉官晋升与走退两极分化的矛盾。正如微信公号中的一篇文章中写到,《在今后虽然还有转业,但门槛会高不可攀吗?》文章中写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总之,5年的过渡期,是保稳定,也是促生长。怎么理解?

保稳定,在于用5年的过渡期,不会“一刀切”,笔者认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方法”是原则,过渡期期间的5年,也会出台一些《暂行》办法,与新的《军官法》出台无缝对接,目的是为了优化军官军衔制“一衔一岗”的制度构想,当然军官的逐月领取退役金,也会在5年过渡期,立体化的把军官的职级、衔级,形成配套的制度体系。

第二条干货:军衔制落地,工资结构或将调整。

营以下军官军衔制落地,标志着军官军衔结构体系的改革,向前推进了,有了一个时间表。改革的时间表,过渡期,会直接关乎到军官军衔的工资结构调整,笔者认为可信度98%。

正如网友的留言---不妨大胆推测,现役人员会在2020年12月之后,2021年3月之前确定新的工资结构,新的标准从2021年1月开始。理由是:

01最后一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需要到2020年12月结算退役金,所以新的工资结构调整必须在12月之后。

02明年3月之前还要确定2021年转业干部名额,这些人若是选择逐月,那么逐月拿多少必须让他们看得到,所以说2021年3月之前必须确定新的工资结构,除非转业时间推迟。

03即使退役安置条例不能很快出台,但作为过渡应急,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临时办法应该在明年3月之前公布。

按照套改后的军官“一衔一岗”的军衔制原则,涉及到各衔级的职级、岗贴,都会有配套的待遇标准。另外,配套的待遇标准,按照新的军衔制落地的办法设计,不仅可以使各级军官之间的工资关系相互协调,还能较好地解决了现行军官晋升军衔等级后增加工资级差不顺的问题。

工资结构的调整,也是打破薪水待遇上的“大锅饭”、进而激发活力本是职业化的应有之义,以后的“普调性”大涨不符合政策设计的逻辑。换句话说,职业化之后肯定要比现在“高薪”,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拿高薪,想拿高薪你要付出努力还要付出“代价”。

笔者认为,下一步干部的工资结构调整,与逐月领取退役金或《退役军人保障法》若干配套政策,是相辅相成的,也是不可或缺的。

第三条干货:

逐月领取退役金服役年限,比例考量。所谓“无风不起浪”,民间的说法虽然比不上官方的宣言,但是民意不可不察也。

关于逐月领取退役金,网友所说---“逐月领取退役金年限为15年,20年,25年,不同区间领取比例不同。”三个年限段,不同区间比例,从笔者个人的角度来看,还是比较客观的,可信度在90%。

当然,逐月领取退役金,必须有几点要认识:

01较低的年限,有利于军官和军士更加自由的选择退出安置方式;

02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最低年限,不代表一定能逐月,仅仅只是最低条件,最终能不能退役,还要看军队单位的用人需求和年度退役计划。

03较低的年限,意味着较低的比例,也就能够拉开年限级差,有利于鼓励军官长期服役,符合职业化政策的精神。

作为研究政策多年的笔者,从官兵的经济所需、服役贡献、退役路径等现状来看,按照比例划分服役年限的逐月领取退役金,应该是满足了大部分人的意愿。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在受众范围内,不可能走“满盘皆有”的节奏,从征兵的“征”,到入伍的“用”,再到退役的“退”,都是有相对的条条框框。如果所有的福利待遇都是“人人皆可有之”,就不会存在政策上的“优先、优待、优抚”之说。

当然,在军官与军士的退役安置保障路径上,逐月领取退役金,将是未来的主线,也是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