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马克思年轻时酗酒决斗,私定终身,原来比我们更加浪荡不羁

马克思是地球人上学绕不过去的一个人,但是我们对他的私人故事知道的并不多。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在对经济做出很大的研究基础上写出来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他和老婆经常为了钱而争吵。“这是每桩婚姻的虫子”马克思老婆燕妮说。

事实上,回顾马克思年少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

卡尔·马克思出生于德国特里尔城一个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家中排行老三,老大在4岁时夭折了,便成为家中长子,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培养。父亲叫亨利希·马克思,是一位才能出众的犹太律师,精通多种语言,学识渊博。母亲罕丽达·普勒斯堡,出身荷兰犹太裔贵族。罕丽达的妹妹索菲亚在荷兰嫁给了商人杰拉德·飞利浦(没错,就是那个后来众所周知飞利浦电器的菲利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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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虽然在我们心目中是光大的形象,但是马克思小的时候居然是个“暴君”。他的姐妹们告诉外甥女爱琳娜,马克思是“令姐妹们害怕的暴君,他全力地奔跑着把她们当作他的马从特利尔的马库斯山坡上‘驱赶'下来。更坏的是,他坚持让姐妹们吃他用肮脏的生面团做成的而用更脏的手拿着的‘蛋糕'。她们毫无怨言地忍受着‘驱赶'、吃‘蛋糕',因为卡尔将会讲故事来酬劳她们的顺从”。

马克思小时候没上学,完全是由父亲教学,1830年进入了特里尔中学(Trier High School),当时的中学校长Hugo Wyttenbach是马克思老爸的朋友。

虽然马克思没有正经地在小学上学,但是他的老爸教会他德语、算术和图画,还经常带他游览名胜古迹,讲解历史故事和人文风情,加上马克思本身智力过人,在进入中学以后居然比别的孩子成绩还出色很多。在这里他的大部分同学出身于中下阶层,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子弟。据说卡尔的“同学伙伴对他既爱又怕,爱他是因为他可以随时开始男孩子式的玩闹,怕他是因为他能够毫不费力地写讽刺诗文嘲笑他的对手”。

所以说马克思年少时候,还真是个骄傲的家伙。但是他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表现出来的志向相当高远: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一种利益必须消灭另一种的;人类的天性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

1835年,17岁的马克思进入了伯恩大学,本来想读哲学和文学,但是由于父亲要求,认为法律更为实用,所以就读了法学。马克思在学校里既参加了诗人俱乐部,也参加的酒馆俱乐部,加入“特里尔同乡会”并成为会长,经常聚会喝酒喝到醉醺醺,可谓社交骨干。

他还参加决斗。在一次与贵族学生的冲突中,普鲁士贵族学生强迫特里尔的学生下跪,发誓效忠普鲁士王朝,或者接受决斗。马克思挺身而出参与决斗,结果他的左眼角被对方的军刀划出了一道伤疤,围观的众人吓出一身冷汗,幸好并无大碍。马克思认为,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枚荣誉勋章。

他在金钱方面的大手大脚,在伯恩大学一年花掉了700塔勒(相当于现在14万元的购买力)。虽然进入波恩大学时后,马克思成绩是第一梯队的,但是很快就下滑了,他老爸不得不安排他转学到管理和环境更好的柏林大学。

18岁的他在这里学习法律、学习哲学、学习历史,成为一名妥妥的“学霸”。当时马克思的爱恋对象燕妮出生于贵族,比他大四岁。马克思虽然家境殷实,但是离贵族家庭还是有些距离。两人家住得不远,从小就认识。于是马克思施展浑身才华,短短数月为燕妮写了三本诗集,终于两人相互约定了终身。

1841年,马克思以《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之区别》申请学位,获耶拿大学哲学博士。后来为了挣钱到莱茵报工作,用文字和思想开启他叱咤风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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