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实在经营不下去了,但是账上还趴着1000万存货,不能注销,问我怎么办,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常见的。

很多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注销,但是发现账上还有存货,去税务局注销不给办理。下面给大家说一下,注销前账面上还有存货,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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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账上的存货能不能低价卖掉?如果低价卖掉会不会被认定为价格偏低而核定计税?

如果商品是有保质期的快过期了是可以低价卖掉的,还有偿债、停业、转产而进行的低价销售,一般属于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这几种情况是可以低价处理账上的存货的。

以存货100万为例,比如说卖了50万,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6.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万元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0万元

二、注销时,账上有1000万存货,但实际早就没有库存了,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做资产损失处理,二是做销售处理。

(一) 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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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废:做非正常损失处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非正常损失。这里要注意非正常损失之前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做转出计入管理费用或成本。)

2. 减值:将存货鉴定为残次品,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处理。

3. 过期清理:设置存货质保期,过期即可做清理。

4. 盘亏: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二)销售处理:

开票出库,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如果有进项税额可抵扣,节省税),如果企业亏损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这样做属于虚开发票,不建议采用。

近几年,虚开发票一直是税务监管的重点,税务机关的业务也越来越娴熟,我们经常看到某某单位被查出3年前或2年前虚开的发票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尤其是金税三期、大数据分析的应用,让企业内部的经营数据几乎没啥秘密了。所以,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才是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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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企业注销时如果账上还有存货,主要是从资产损失和销售处理两方面考虑,可以多个方法一起用,具体情况还要结合企业具体状况来分析,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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