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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打款欲何为?

杨先生的家人在杨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签订了补偿协议。杨先生知道后,非常坚定地维权,征收方通过层层施压没有效果,时间旷日持久,征收方为了在诉讼中掌握主动权,想将生米煮成熟饭,便直接将补偿款项打到了杨先生的账户。

对于征收方来说,他们是强势的一方。通常跟被征收人谈判很久没有结果的时候会失去耐心,或者是征收项目着急进行,他们就会单方面强行地将征地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以为这样就可以做到形式上的合法,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征收土地了。

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他们属于弱势的一方。一方面基于对征收方权力强大的畏惧,另一方面也是最关键的,就是法律意识不强。在补偿谈不拢的情况,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等征收方把补偿款打过来时,以为一切已成定局,只能接受现状了,最终就是妥协接受了补偿价格。这也是被征收方经常利用的一点。

依法分析:

补偿款强行打给被征收人,是对被征收人要求合法合理补偿权利的侵犯,对于征收方这种行为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征收方强行把补偿款打给被征收人的单方面强制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对补偿价格不接受仍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强制打款的前提,需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协调或者裁决的书面文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准备强制打款之前,还必须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提醒:

如果补偿问题一直没谈好,感觉到征收方不可能再让步了,就要做好坚定维权的准备。毕竟法律途径有很多普通人不熟悉的时效、期限,拆迁方非常乐意拖到被拆迁人孤立无援先礼后兵。

在出现上述强行打款的情况或者是强征土地的违法情形时,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要去动这笔钱,你动了这钱,可就说不清楚了;二是要收集征收文件,保护好土地证件,对土地现状拍照录像取证;三是尽快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分析局势并确定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