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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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度国土绿化

提速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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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21年度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

实 施 方 案

·目标任务

围绕洛阳副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建设,构筑主城区绿色生活圈、城市周边生态隔离圈、外围森林防护圈,进一步优化国土绿化空间布局,将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确保成效贯穿于全过程,精准推进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

2021年全市计划完成营造林42万亩。其中,造林32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

1.高标准实施沿黄绿化4.9万亩。

2.实施廊道绿化巩固提升0.6万亩。

3.实施荒山荒坡绿化6.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3万亩,封山育林3.5万亩。

4.实施废弃矿山及尾矿库绿化0.7万亩。

5.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0.5万亩。

6.实施村庄绿化美化300个,绿化面积1.2万亩。

7.实施飞播造林13.5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

8.实施国储林项目集约人工林栽培2.4万亩、现有林改培1.4万亩、中幼林抚育8万亩。

·建设重点

1.实施沿黄绿化工程。

与国家储备林建设相结合,高标准实施沿黄绿化,以小浪底库区周边、畛河下游两岸、湿地清退区为重点,采取人工造林、飞播造林的方式,在黄河沿岸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固堤林、经济林,实现新安、孟津之间绿化贯通,高标准打造与渑池、巩义交界处节点绿化,加强黄河湿地保护和建设,逐步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惠民的百里生态景观长廊。

2.实施廊道绿化巩固提升。

按照“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立体配置、树种优化”的建设要求,对尧栾西高速、新伊高速、洛济高速、二广高速等新建或改扩建道路以及高速公路与外地市交界处,洛河偃师段、洛宁段实施高标准花化、彩化、美化;

建设尧栾西高速绿化美化示范段,力争打造成为“中原地区最美高速”。

对连霍高速、宁洛高速、洛栾高速、洛卢高速、郑少洛高速、洛吉快速等已实施绿化但仍存在缺株断档的道路、河渠,因地制宜,见缝插针补植常绿树、彩叶树、花灌木。

做好景区之间旅游通道绿化提升。巩固提升高速环岛绿化,提升花化、彩化效果。

3.实施南部生态涵养区建设。

依托栾川、嵩县、洛宁、汝阳等南部四县良好的生态资源,加强中幼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提升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各类自然公园保护建设,不断增强森林、湿地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功能。

4.实施荒山荒坡绿化。

与发展沟域经济、土壤污染防治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集中连片、规模治理” 的原则,以尧栾西高速、济洛高速、洛栾高速、郑少洛高速、伊河嵩县段、洛河、汝河沿线及万安山、紫罗山、云梦山、锦屏山等荒山荒坡、困难地和25度以上陡坡地绿化为重点,宜林则林、宜果则果,营造水土保持林、风景林、经济林,突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景观效果。

在洛河、伊河沿线,小浪底水库、故县水库、前坪水库、陆浑水库周边等适宜区域实施飞播造林,营造常绿树、彩叶树、阔叶树混交的景观林。

5.加快国储林建设。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主体担保,企业经营、林农受益”的原则,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等措施,建设工业原料林、乡土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国家储备林基地。

6.实施矿区绿化。

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三山”治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破坏谁修复、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栾川、嵩县、新安、偃师等县(市)的废弃矿山和尾矿库区实施覆土绿化,生态修复。

7.实施农田林网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重点在偃师、孟津实施农田林网建设,完善和提升农田防护林体系,为粮食安全筑牢“绿色屏障”。

8.实施乡村绿化美化。

与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结合,坚持“一村万树、见缝插绿(竹)、一村一果、一村一花”的原则,以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绿化为重点,实施村庄绿化美化。

鼓励和引导群众在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村内沟坡、村庄周围种植经济林,建设“村内有绿地、路渠有林荫、院内有花木、四旁有瓜果”的特色突出、乡风浓郁的美丽乡村,有效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突出地方特色,保护好大树古树,传承乡村自然风貌,积极创建森林康养型、自然风貌型、历史文化型、生态绿化型、特色产业型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

9.实施城郊森林改造提升。

按照“生态优先、重在自然、突出特色、贵在和谐”的方针,持续推进城郊森林公园建设提升。

重点实施偃师首阳山、洛宁县凤翼山、宜阳县锦屏山、汝阳县瑞云山、凤凰山等城郊森林公园提升改造,进一步完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休闲健身、自然教育、科普文化等功能,使其成为城镇的生态屏障、天然氧吧,推进森林惠民。

10.积极推进林下经济建设。

充分挖掘我市林业资源优势,推进林药、林菌、林菜、林花等林下种植和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发展,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建设标准

(一)绿化提升

1.沿黄绿化工程。

对于山地丘陵区,以第一层山脊范围内为绿化重点,选用油松、侧柏、白皮松、楸树、栾树、元宝枫、黄栌、山桃、山杏、柿树等乡土树种,营造常绿、彩叶、观花树种相搭配的生态景观林;

对于平原滩区,应符合湿地保护现行政策。

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外,因地制宜营建防护林带,其中生态林以栾树、柳树、楸树等速生用材树种为主,经济林以核桃、柿树、枣、梨、猕猴桃等效益稳定树种为主;

黄河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栽植符合规定的百日红、白蜡、大叶女贞、樱花等绿化美化树种。

2.廊道绿化巩固提升。

根据廊道沿线地形地貌、土地性质合理确定绿化宽度,优化树种结构,丰富绿化层次,重点选择生长快、冠幅大、干形好、树形美观、防护能力强、滞尘能力强、抗逆性强的乔木树种和花期较长、色彩鲜明的彩叶树、花灌木。

高速环岛绿化提升增加百日红(紫红色花朵)等花灌木。

3.荒山荒坡绿化。

立地条件较差的荒山荒地以栽植侧柏、油松、白皮松、五角枫、山桃、山杏等常绿树、彩叶树、观花树为主,营造混交生态林,常绿树、彩叶树和观花树比例达到30%以上;

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坡可栽植油用牡丹、核桃、花椒、苹果、樱桃等经济林或楸树、粗糠、五角枫、国槐、水曲柳、核桃楸等用材林。

飞播造林应选用侧柏、苦楝、黄连木、臭椿、油松、五角枫、元宝枫等自然更新能力强、发芽快、易成活、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景观林。

4.乡村绿化美化。

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村内主要路、河、渠、堤沿线,空闲隙地,废弃宅基地,水域旁等适宜植树地段应见缝插绿、应绿尽绿;

村庄可主栽一种果树或花灌木,突出村庄绿化特色;

具备条件的村庄应营建围村林,发展经济林或苗木花卉。

树种选择要注重乔、灌、花合理搭配,多栽植观花树种、彩叶树种、乡土树种和长寿树种。

(二)苗木标准

选用经过严格检验检疫的良种壮苗,苗干粗壮通直。廊道绿化、村庄绿化所栽植的落叶乔木树种地径一般应达到5公分,常绿树地径一般应达到5公分或苗高2.5米以上,竹子地径2公分或苗高2米以上,花灌木要选择2年生以上苗木。

荒山荒坡、困难地绿化要根据立地条件,科学确定苗木规格。国家储备林项目苗木规格按照工程规定执行。

·奖补政策

为确保2021年国土绿化能够高标准完成任务,在充分利用国家、省级财政投资的基础上,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从以下6个方面对各县(市、区)进行支持(市林业局负责制定具体建设标准):

1.对沿黄绿化工程,每亩补助2000元;

2.对廊道绿化中新增加的绿化,每亩补助1000元;

3.对荒山荒坡绿化精品工程,每亩补助500元;

4.对退耕造林工程,参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每亩补助1600元,按900元、300元、400元的标准分三年补助到位;

5.对达到村庄绿化建设标准的行政村,每村补助5万元;

6.对飞播造林,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对未纳入省级任务的飞播造林,市财政按照每亩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实施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摆上战略和全局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

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

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

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土地流转、造林规划、苗木调剂等前期准备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倒逼机制,确保在11月上旬前将任务落实到位,土地流转到位,苗木预定准备到位,12月底前完成全年造林绿化任务(除飞播造林)的60%,明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任务,8月份前完成飞播造林任务。

(二)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国土绿化作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方式,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国土绿化投入机制。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用于国土绿化行动。

二是通过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采取合作、承包等方式参与国土绿化,拓宽筹资渠道。

三是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发挥政策性贷款在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吸引更多金融资本投资国土绿化。

(三)搞好示范带动,严把工程质量。

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不同的生态区位,按照森林河南“六化”建设要求,建设沿黄绿化、山区生态林、村庄绿化等示范工程,打造精品,培育亮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要推广使用良种壮苗,严把造林绿化关键环节,确保栽一片,成一片。

实施国土绿化要注意避让耕地、基本农田,严禁耕地“非农化”行为。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违规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要立即停止。

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今后新增的绿色通道,要依法依规建设,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

高压线路通道及其附近严禁栽植速生高大乔木。

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禁止栽植深根树种。

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

(四)加强林木管护、巩固绿化成果。

坚持属地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人员,细化管护责任,健全管护网络,保护绿化成果。

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对毁林开垦、乱砍滥伐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市县两级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工作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为保障国土绿化行动顺利推进,市绿化委员会将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对工作推进快、造林质量高、绿化效果好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将按有关规定批评约谈或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