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5日上午,一辆由圣水峪开往房山良乡的大巴正在公路上疾驰。大巴车内中部,有一身穿红色衣服女人与一年轻女孩,并排坐着。

9点时许,车辆行驶至岳庄站时,乘客开始陆续下车。就在此时,红衣女孩缓慢站起,并将手中白色瓷坛打开,将里面白色液体泼向邻座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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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刺鼻气味迎面而来,女孩用手捂住脸部,随后便发出惨叫。顿时,车内乘客乱作一团。

之后,红衣女子立即转身下车。此时,身后一武警战士起身,拦住女子去路,大声问道,你泼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只见该女子十分平淡回答:“硫酸”,此言一出,车内乘客立即炸窝。稍后,便一起将该女子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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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何原因,促使该女子向女孩泼硫酸呢?她们之间,究竟有何故事呢?

红衣女子名叫沈浪,今年25岁,祖籍重庆。95年时,沈浪嫁给一个大自己15岁的男人,几年后,沈浪生下儿子亮亮。

亮亮的出生,并没有缓和夫妻二人关系。由于丈夫嗜赌成性,很快二人夫妻关系走向破裂。

之后,沈浪便带着儿子亮亮,前往外地打工。单身母亲带着年幼的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期间的艰苦可想而知。

几经周转,沈浪与儿子来到北京房山区韩村河下中院村。在这里,沈浪结识了残疾人李大君。

平日里,李大君对其呵护备至,同时也十分关心亮亮。就这样,沈浪再次陷入爱河,与李大君正式在一起生活。

虽然,沈浪与李大君生活并不富裕,但家庭十分和睦、温馨。然而,美好的生活即将被打破。

2005年4月24日下午,沈浪忙完家务后,一直没有见到儿子亮亮回家。随后,沈浪便四处寻找儿子,但一直没有找到儿子。

此时,一种不祥预感,由心而生。等到第二天中午时,一个村中小孩慌张跑到沈浪家中,并说一个孩子掉落于村西头的枯井内。

沈浪听闻,不敢耽搁,随后便跑到枯井位置。只见枯井上面,盖着一块大石板,周围还有许多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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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浪见此,立即用手将石板挪开,然后见到一个小孩倒立于井内。然而,这个孩子脚上穿的鞋子,正是前天自己给亮亮买的新鞋。

之后,沈浪便晕厥过去。很快,警方便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原来,凶手是同村张平均家的孩子—13岁的强强。

案发当日,强强与亮亮一起玩耍,后来发生争执。强强一气之下,便将亮亮推到井内。为了掩盖罪行,强强还用石板将井口盖住。

不久,公安机关便对强强收容教养三年。失去儿子,令沈浪十分痛苦,之后沈浪便将强强父母张平均、李雪娟告上法庭。

房山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判处张平均夫妇向沈浪赔偿15万元。看到这样判决结果,沈浪内心稍微宽慰了。

但,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张平均家,一直没有支付沈浪赔偿,并且态度十分恶略。最终沈浪借遍所有亲戚,才将儿子安葬。

经法院调查后发现,张平均家中并非困难,家中有两辆价值万元的汽车。但当法院查封时,张平均家仅剩一台电视机。

与此同时,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张平均夫妇躲了起来,这使得法院执行时,遇到极大困难。

最终,沈浪毫无办法之下,为了给死去的儿子报仇,才出现开头的一幕。最终,沈浪得以伏法,经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