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流转大戏

1.压力之下的小资金走向

伴随着改开步伐,神州大地经济腾飞,土地作为价值承载体,从某个时间点开始,悄然升温,从城市到乡村,从不温不火到炙手可热,土地大战,暗潮汹涌,如火如荼!

用“惊心动魄”作比,毫不为过!

不过,有一块“地”,却备受冷落,那就是农村土地,一块喂养着十几亿人、喂大了国家的工业进程、承托着大国根基的裹腹御寒之物。

之所以被无视被贬损,并非没有好的区位优势,并非因为其粘染了农民血汗的脏臭,也并非因为其产值与工业化、房产化相比,微不足道,而是国家政策死死卡在那里,使一些小心思不敢冒然跨越雷池!

随着改开的进一步深化,国内产业开始升级,一些传统企业逐渐式微,且随着对“炒房团”、“炒猪团”、“炒蒜团”等不法团伙的打击,套利游资和暗黑热钱被加大监管力度,一些资本终于揭开温情的面纱,瞄准了农民手中的土地。于是有人跳出来,大肆贬损农业,甚至直接提出要消灭农民。

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再次沉重打击了资本取利,农村土地再次被盯住。

另一个“巴掌”就此诞生,开锣多年的农村土地流转大戏自此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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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受冷落的农村土地秒变真香

在农村,有一个细思极恐的现实:农民种植粮食,辛苦一年,收入不及进城打工一月!

尽管国家出台了各种惠农政策,刺激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但残酷的现实,却仍然挡不住“天平”的倾斜,粮食生产在农民心中变得不再那么重要,某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土地撂荒的情况,各种压力之下,良田变草地变森林,昔日热火朝天的生产场面,风光不再。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挣到钱的农民选择城里买房,落户城市,有些农民,为了孩子的教育,或者儿媳妇的要求,背上沉重的债务,进城买房,在一些有了余钱的农民眼里,土地不再是命根子,而是成了鸡肋。

城镇化绝对是一种进步,但厚此薄彼,顾此失彼的行为绝对不会有好的结果。

农村同时伸出了另一只“巴掌”,一出好戏就此开锣!

3.争抢农村土地的暗战

凡事均需有亮堂堂的名头,于是鲜花棍棒、各种声音、各种作为围绕农村土地展开,一些一脚城里、一脚城外的“半半人”被灌得发晕,学着某些人的样子菲薄农村、轻视农业、鄙视土地,对土地爱恨交加的农民越发懵懂,两只“巴掌”拍出了专属这个时代的“碾核”。

(1)私有化之下的国家间的土地暗战。围绕中国的土地与粮食的战争,并非只在国内,外国垄断资本集团利用超国民身份,其实早已强势介入我国土地与粮食的征战,关于这一点,相关文章很多,在此不作展开,先以食用油为例,就足以触目惊心,细思极恐!——目前我国成品食用油,绝大多数都在西方资本控制之下!一日三餐控制在别人手里,想想背后都出冷汗。再看大豆价格,改开以来,国内大豆价格一路上升,居高不下,其原因就是在某些人“种粮不如进口”的鼓吹之下,在进口产品的夹击之下,农民们拱手让出了领地。长此下去,且不说诸如转基因农产品的攻城拨寨,也不说某些人有意无意成为“带路党”的可耻,仅仅此种短视行为,用脚想,都能感觉到后背发凉。

好在,清醒有良知的人及时意识到了这点,国家高瞻远瞩,及时调整政策,推出临储粮举措,才有效形成了阻击态势。

(2)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三块地“的规定。再就是,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三块地“进行新的规定,强化了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同时对农村建设性用地,即宅基地的使用与继承进行了新的严格的界定,一定程度上斩断了某些伸向农村的黑手,同时改变了原有农村非农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方法,将原来的收归国有后再用于建设经营,改为不再通过国家收回,再行建设,而是直接赋予集体开发的权利,作为城市住房补充,增加了农民收入的同时,也成功阻断了某些挤占农村土地的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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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民上楼。前面说过,城镇化发展绝对是一种进步,但凡事一旦极端,势必反常,“事出反常必有妖”,个中深意极为耐人寻味,——请谅解,考虑平台规则,在此不便展开,只提供给大家两个术语:顺势取利,增减挂钩,请有兴趣的朋友参考相关资料,资本的血腥,帮凶的可恶,由可见一斑。

(4)资本“球手”的“擦边球”。小编坚信,绝大部分土地流转大户都是好的,都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互利共赢的初衷到农村开展生产经营。但是,也难免有某些“有心人”,趁势而为,名义上响应国家号召,流转农村土地,搞生态化农业,或者以特色农业为旗号,大量承包土地,实质是套取国家相应补贴;也难免有些公司因为缺乏相应技术,贸然入手,或重视程度不够,土地产出并不理想,压力之下,选择“毁约弃耕”或“弃耕逃跑”的路子,但因此给农民造成损失却是实实在在的。

因此,土地流转之前,一定先要珍视手中的土地,清楚了解大的背景,否则,很容易吃亏上当,有了这些,再进行土地流转,就会变成一件大好事,不仅可以拥有收入,而且可以卸下包袱,抽出时间,从事收入更好的工作。

从上述角度看,每亩1000元的价格将土地流转出去是蛮合适的。

我们不妨以粮食种植为例,算一笔细账(此算法参考的是鲁西南平原农村)——

以小麦、玉米轮作为例。小麦一季,收割、耕种、种子、化肥、农药、浇水,一般经营性投入成本约在700元左右,甚至还要高些,按平均亩产1000斤、小麦价格1.1元/斤计算,净收益约300-400元,这还没有计算人力投入成本。玉米一季收入会稍多一些,但基本也在500元/亩左右,在不计算人力成本的情况下,土地每亩净收入未必能够达到1000元。

即使加上每年每亩100多元的粮食补贴,每亩1000元的净收入的情况也不多,遇上贱年,收入更要大打折扣,而将土地流转出去,不仅收入没有减少,还可以腾出时间外出打工,整体上还是很划算的。

但是,必须切实做好风险的防控。

之所以有不少人提出反对意见,唯一的原因就是风险,土地流转的风险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其一,对承包人不作背调,了解不清楚。这是带来风险的一大根本主因。

其二,合同不够明确。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民一般防范意识较弱,文化水平又大多不高,传统习惯是口头约定,缺乏契约精神,又兼好面子,对合同条款大多不够重视,这就容易被人钻漏洞,当出现土地流转大户毁约弃耕或者弃耕逃跑的情况,合同规定不明,形同废纸,很难保护自己。

其三,租金不能及时到位,或者根本拿不到。这是最令人担心的,也是近年来时有发生的事情,从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看,许多土地流转大户缺乏足够的生产管理经验,抗风险能力差,土地产出往往差强人意,造成亏损,部分承包大户,资金力量较弱,一旦种植的农产品销售受挫,常常弃地自保,出现弃约或毁约现象,同时,也使出让土地的农民遭受损失,此类情况,严重挫伤了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若遇上目的不纯的承包大户,农民更会颗粒无收。

其四,有人担心土地流转时间过长,出现个人粮食危机。关于这点,不宜杞人忧天,之所以要进行土地流转,前提就不存在吃饭问题,即或有可能粮食紧缺,也不可能因为流转土地造成,更不会因为流转土地,比别人更缺粮食吃,要想换取相应利益,仍需两利相权,两害相权,毫无风险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不过,这样的情况仍然是需要引起注意,并尽量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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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应针对上述几点必须做好风险防控。

1.做好对承包户的背景调查。防患于未然,总要比既成事实后,再哭天抹泪,报警抓人要好,有些损失是难以挽回的,所以要想不跳坑,就得下苦功。

2.尽量避免单户承包。单户土地流转,话语权小,抗风险能力小,因此,尽可能多户联合,集体承包,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力量,最佳的方法是由村级或镇级政府出面流转,这样可以依靠集体的力量,化解可能带来的风险。

3.签订规范合同,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公证。依法依规办事是规避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无论单个农户,还是乡镇集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都需明确记载土地的数量、土地持有者、流转价格等等,还要对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等条款进行清晰明确的界定,绝对不可以义气用事,事后反悔或追责,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对合同进行公证,或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4.收取一定押金。除了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付租时间和付租方式外,还应在土地交结之前,收取一定押金,押金额度可以控制在年租金的一半以上,这样既可以降低承包大户的资金压力,又能增加农民抗风险的能力。

5.合同签订时间不宜过长。可以以优先续租和自然延期的方式缩短土地流转的合同时长,这样可以减少因土地市场价格浮动引发争议,又可以让双方多些回旋余地,从而减少损失,遇到问题,也有利于及时化解。

6.合同应清楚写明土地流转后的用途和经营方向。这一点常常被忽略,但是却又极为重要,土地流转后的使用性质,对土地的持续经营至关重要,毕竟土地仍然要收回,要继续耕作,放任不管,土地耕种内容的改变,很容易违反规定,也容易对土地造成伤害,得不偿失,所以一定要规定清楚种植的方向或内容。

综上所述,在土地越来越重要的大背景下,进行土地流转是好事,每亩1000元的流转价格还是比较理想的,但必须做好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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