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招聘中,大部分人都缺乏求职经验,在求职过程中容易陷入一些误区,从而导致第一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虽然可以先就业再择业,但实际情况中第一份工作可能会影响个人整个职业生涯,所以这些误区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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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三方协议前确定薪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和工作城市等,部分求职者为了获得某个工作机会,会存在这样的心态,无条件地接受招聘单位提出的要求。在实际的招聘中要结合自身实际,有足够的底气来谈薪资和未来职业规划,否则招聘单位会形成这样的看法:求职者不够自信,缺乏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反而不利于获得工作机会。

确定违约金与可解约时间。与录用单位达成意向后,签订三方协议时会约定违约金,违约金金额3000-8000元不等,通常情况下为5000元,这些金额对于学生来说数目还是较大,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本身就已经花费巨大,若还需支付高昂违约金,无疑增加了求职成本。关于可解约时间,一般大部分公司都可随时解约,但部分单位则约定要一定的时间之后才能违约,这种时候容易失去签订新三方的机会,因此签订三方协议时,一定要注意明确可以解除三方协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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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前实习。部分招聘单位在与意向录用者签订三方协议后,会要求录用者在毕业之前这段时间去公司实习,此时的身份是实习生,待遇也按照实习生进行发放,这个期间一定要注意与单位协商好实习时间的安排,避免与毕业相关事宜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