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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多数情况下,企业为了灵活用工,都会与员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不会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然而在实践中,很多劳动纠纷就是因为企业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起的。

签,怕员工消极怠工,不签,引发劳动纠纷!

这可就难倒了众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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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签订劳动合同,可行?

我们就曾接到好几个因没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引发的劳动纠纷,有一个案件就极为典型:

17年的时候,浙江一家公司为了灵活用工,多次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行为就引起了公司一名老员工的不满,因为觉得自己兢兢业业做了十几年,却换不来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于是,这名老员工就提出了辞职,公司虽然不舍,但也只好同意了。

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公司向其开具了离职证明,上面显示这名老员工从1995年12月8日入职,到2017年8月2日离职。

离职后不久,这名老员工提起了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合计630885元。

仲裁委虽然受理了案件,但却驳回了老员工的仲裁请求,于是他又提起了诉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但一切的前提是双方自愿

因为这名老员工提供的证据,未能证明其曾向公司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公司予以拒绝的事实。

且这名老员工属于主动辞职,不属于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法院最终驳回了这名老员工的诉讼请求。

一方不愿签,能强求吗?

签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一个前提是要双方自愿,可要是员工不愿签怎么办?

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也不是没出现过,之前就有家工厂因这个问题找到我们:

因为工厂的岗位流动性大,所以每次与员工签合同都只签一年的劳动合同,有些老员工都已经签了四五次了。

工厂领导也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工厂与员工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第三次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眼下的情况是,员工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为担心会有劳动纠纷的风险,于是找到我们,让我们帮忙出点主意。

我们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就帮其起草了《申请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声明》,表明是员工主动要求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对一些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且愿意改签的员工予以改签。

注意: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实际问题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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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建议

其实签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只要合同内容合法,签什么合同都一样。

说是这么说,但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这几点还是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

1.针对已连续2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员工,至少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人事与员工进行续约谈话,就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类型,进行摸底了解。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合同期限的问题。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一个预计到期时间,在到期之后双方可以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

无固定期限没有到期规定,双方若是需要解除,可以在任何一个时间点协商解除。

3.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应与其协商是否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是员工坚持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注意要求其提交申请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之后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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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易法通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