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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下午,十二届区委第106次常委会召开。区委书记孙毅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杨涛,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子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育星,区委常委、统战部长黄云松,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熊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左烨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根金,区政协主席胥萍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情况通报》《关于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统计分析情况通报》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印发<省委巡视办派员列席市县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

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武装头脑。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要不断深化对政治巡察内涵要求的理解把握,提高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政治把握能力和专业水平;

要紧扣巡察重点,把准政治定位。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切实把准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督促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中,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要掌握方式方法,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巡察发现的问题,一定要真、实、准,要瞄准职能特点,关注其重点问题、行业典型问题,把“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贯彻到巡察工作的全过程。要精准把握科学的巡察方式方法,灵活运用多种工作手段,综合运用“12+N”方法,特别是要熟练用好谈话这一方式,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切实提高问题发现的数量和质量;

要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贯通融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宣传、审计、司法、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落实职能责任,严格制度执行,做到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增强监督合力;

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强化巡察主体责任,明确被巡察党组织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供稿:区委宣传部

编辑:徐莹

编审:张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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