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我竟然不知如何下笔,想了很久似乎还是无从写起,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看完了贾平凹的《秦腔》,如此厚重的一本文学作品,不只是它有25万字左右,还因为里面每个人物的故事和清风街的兴衰,看完合上此书,心里突然冒出一句话在上空久久回响: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风流觉,将五十年兴亡看饱……

这句来自清代著名戏曲家孔尚任的《桃花扇》,似乎找不到更适合读完此书的心境了。

《秦腔》出版于2005年,是贾平凹的第12部长篇小说,获得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写了一年零九个月,也是他最具代表的作品之一,讲述的是陕西商洛清风街的故事,那里是贾平凹的故乡,那里有他最熟悉的人和事,那里有他一生的回忆。

这部书始终以一位被大家看作是“傻子”的在讲述整个清风街三十年来的故事,讲村里的夏家四兄弟和他的子孙及邻里乡亲们,从生到死。为什么贾平凹要以一位“傻子”的视角来看待整个清风街上的人和事?这位被大家都当作是“傻子”的引生是他真傻,还是这些人在引生的眼里都是“傻子”?引生似乎变成了清风街上的“全知者”,却非“全能者”,看遍了三十年来的激荡人生。

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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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家四兄弟,按“仁义礼智”排序作了名字,老大夏天仁死得早,便只剩下三兄弟,老二夏天义是老村支书,退下来以后老大的儿子君亭便做了村支书,却与二叔夏天义不和,当了一辈子村干部的夏天义,总觉得自己余热未尽,想在村里发挥一些作用,想完成以前自己未完成的工作,七里沟未淤成的地还心心念念,于是带着傻子引生和哑巴,还有一条狗来运去了七里沟,整天搬石头挖土,谁知,遇上泥石流,夏天义也最终葬身在这片他热爱的土地上,未能进入坟墓,按村里人的说法是,土地厚葬了他。

老三夏天礼,一辈子喜欢收藏钱,却又最终死于非命,引生说,其实是钱一直在收藏他,现在他死了,钱还在流通。

老四夏天智是一辈子喜欢秦腔的人,娶了个媳妇白雪也是个秦腔演员,儿子夏风是作家,夏雨在村里和人合伙开了酒楼,他却得了胃癌一命呜呼。本来儿子夏风和白雪是自由恋爱,可夏风名气越来越大,越混越好时,却看不上了只有初中文化的白雪,尽管白家以前也是当地的大户,人长得漂亮,是引生一直暗恋的对象,两人生了个女儿,却没有肛门,本想扔掉,又捡了回来去县城做了手术。夏风越来越嫌弃白雪,最终两人离婚,这也是气死老爹夏天智最后的原因,遂赶走了这个不仁义的儿子,直到入完土也未再见夏风,至此,夏风再也没有回过清风街。

似乎每个村里都有一位会阴阳的人,清风街上的阴阳先生便是夏荣生,儿子叫夏中星,后来当了县长。虽然村里的人有什么事都会找荣生算算,但大多也都是半信半疑,荣生有一个笔记本,荣生偶然翻看过,上面却早早算出来村里几人的最终命运:

“新生死于水。秦安能活到六十七。天义埋不到墓里。三踅死于绳。夏风不再回清风街了。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明年硕果累累,后年苹果树只结一个苹果。庆金娘是长寿人,儿子们都死了她还活着。夏天智住的房子又回到了白家。君亭将来在地上爬,俊奇他娘也要埋在七里沟,俊奇当村主任。清风街十二年后有狼。”

夏天义是在夏荣生死后才被泥石流埋在七里沟的,那时的夏风也还未与白雪离婚,夏天智当然也没有死,谁又知道最终夏天智认了白雪做了女儿,将这祖屋的一半又分给了白雪,印证了夏天智的房子又回到了白家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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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所有的人怀疑与不信,只是因为事还未到自己头上,嘲笑别人与否定别人的同时,可以瞬间得到自己内心不满与不如意的平衡。

当然,夏荣生的死也是奇怪的很,他一直坚信自己死后也能够是金刚不坏之身,于是还未死时就让人将自己钉在佛塔上面的一个木箱里,一个月后发现,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了。

至于夏家的子子孙孙们,正如乡村的现实境况一样,人人都想着发达了,能飞出村子了,有能耐了去到城里,从此脱离这片生养的土地,似乎土地是父辈们的牵挂,而是儿女们的负担一样,夏家的四兄弟常说:农村人不种地了,离了土地那还叫农民。可是,却有着太多的人不想做农民,人人都想做城里人,都想拿工资吃饭,而非靠种地靠天吃饭,可是,从这片土地里出去的人能做啥呢?有的在建筑工地,有的去煤矿,做着城里最苦最累的活儿,女的回去都花枝招展,却没人能说清她们在城里到底做啥。

去往城里的人回乡的方式似乎只有一种,那就是失去劳动力的,残废了,重病了,然后被木板绑着一只白公鸡送回村里养老来了,一辈子也就在这片土地上白混到死,年轻时想冲出去,一个村里少有几个闯了出来,更多的是抢劫杀人,昧着良心做事,成了城里最漂泊无依的人,却无论如何又不想回到村里,于是,就这么无所归依地漂着。

上一辈人想子孙有出息,可是越有出息便离得越远,像清风街夏风、君亭、中星,连父亲最后都无法送终,越有出息想法越多,心气越高,老人越孤独,越没有依靠。似乎这又陷入了一个矛盾的怪圈里:到底是期望人到晚年也宁愿孩儿们志在四方的孤独;还是平庸幸福儿孙绕膝地过一生?这是一个值得人人深思的问题。

再说回傻子引生,其实,在我看来,引生不傻,他身上有太多人们缺失的美德与人性。人们说引生是疯子,老犯疯病,是因为他偷了暗恋对象白雪的内衣而自感羞耻,于是挥刀自宫;他无爹无娘,一个人生活,却对身边的所有东西心存敬畏,他敬畏树,敬畏风,敬畏他尊敬的人,敬畏心中的爱情,敬畏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更敬畏村里的动物、家禽和土地;引生重情义,知恩图报,懂感恩,无论是对夏天义还是来运这条狗,他爱的,会一心一意好好对他,他憎恶的,又不愿多看一眼,引生的爱憎分明,在这个社会里像极了傻子,爱得疯狂炽烈,恨得发狠咧。

贾平凹写引生,有着超现实与魔幻的色彩,因为引生可以变成他心里的任一种飞向他爱着的白雪身边,似乎也能心想事成,当他为夏天义向树求寿的时候,一阵大风吹来,吹断了数十根大树,他知道,这是树们答应了他的请求,每根树折寿帮了夏天义续了阳寿;

当村里的困难户狗剩被乡政府的罚款逼死后,一阵旋风刮来,刮倒了村里的树,摔死了鸡,掀翻了房上的瓦片,直到乡长给狗剩家送去300元的贫困金后,村里便再没有刮过旋风。

引生不紧不慢,不悲不喜地讲述着清风街的事,讲述着他们的辛酸与过往,讲述着这三十多年来清风街的变化,眼看着乡政府的班子换了一届又一届,上任一人规划一通,很多又不了了之地离去,从此杳无音信,守着清风街的除了老弱病残,妇女儿童,青壮年劳力已所剩无几,连村里抬棺的人手都不够了,死了还差点埋不到坟里去。

贾平凹说:清风街的事,要说是大事,都是大事,牵涉到生死离别,牵涉到喜怒哀乐。可要说这算什么呀,真的不算什么。太阳有升有落,人有生的当然有死的,剩下来的也就是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日子像水一样不紧不慢地流着。

贾平凹在后记里写道,他在村里虽如小说里的夏风一样成了有名的作家,可回到村里以后,人们并不当回事,只说是贾家老四回来了。他以《秦腔》回忆着过往,回忆着生活了19年的故乡,纪念着当初的岁月,那是他父母的故乡,亦是他的故乡,有父母的地方便有故乡,若父母离去了,是否还有故乡的概念。

正如他在书中所说:年好过,月好过,日子难过;人活着的时候记不清时日,人一死倒有了日子。

《秦腔》读来深感厚重,这是关于土地、故乡、改革、寻找、爱情之书,似乎这些写了上千年也写不够,看不够,大地孕育了生命,农民种粮养活了人民,可是,却有无数的人在变革的迷茫中想要逃离这片生活了世代的土地,想要不再种地,地荒了,人散了,城里人越来越多,想靠着工资养活的人越来越多,却又越来越多的人失业,找不到工作,在城里闲散着,却又再也无法回到农村。

这本小说里,包含了农村所有的现象与问题,将这些地地道道的农民,他们生活里的方方面面,以及农村遇到的所有问题都记在了《秦腔》里,或许这是贾平凹在向他的故乡致敬,以这样的方式感恩故乡,纪念故乡,却又为农村的发展惆怅与迷茫。正如他说:

我的故乡是棣花街,我的故事是清风街,棣花街是月,清风街是水中月,棣花街是花,清风街是镜里花。但水中的月镜里的花依然是那些生老病离死,吃喝拉撒睡,这种密实的流年式的叙写,在时尚于理念写作的今天,时尚于家族史诗写作的今天,我把浓茶倒在宜兴瓷碗里会不会被人看做是清水呢?穿一件土布袄去吃宴席会不会被耻笑为贫穷呢?如果慢慢去读,能理解我的迷惘和辛酸,可很多人习惯了翻着读,是否说“没意思”就撂到尘埃里去了呢?更可怕的,是那些先入为主的人,他要是一听说我又写了一本书,还不去读就要骂母猪生不下狮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知道,在我的故乡,有许多事做了的不一定说,说了的不一定做,但我是作家,作家是受苦与抨击的先知,作家职业的性质决定了他与现实社会可能要发生摩擦,却绝没企图和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