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地锁、锥形帽、汽车轮胎、板凳、沙袋、石块、水泥桶,提起这些占车位“神器”,大家应该都不会陌生。没有停车位让人无奈,而有车位停不了更让人气愤。私占车位的各种“奇葩”障碍物,既是行人行路安全的“拦路虎”、也是整洁市容市貌的“破坏王”,更是影响城市品质提升的“绊脚石”。10月28日,有市民在“星期三问城管”活动中,投诉尚志路等处有人私设地桩地锁,执法部门立即开展执法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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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清理20余个"神器"

绑在铁链上的旧轮胎,装满水泥的铁桶,破旧难看的锥形帽,拆了又装的地锁,在尚志路海云上四方住宅小区内,路边的停车位上随处可见这些占车位“神器”。半岛记者注意到,该小区是一个开放式小区,小区内车辆很多,小区内能停车的地方都停满了车,这些占车位的“神器”也格外显眼。“这些车位是小区居民公用的,但是有些车主为了自己的方便,将车位占为己有,这些旧轮胎、地锁、破铁桶,不仅让其他人无法停车,影响小区内的环境形象,还存在安全隐患。”说起私占车位一事,多位居民表达了不满。

接到居民投诉后,10月28日上午9时许,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现场集结,他们组织工作人员对小区内的地锁进行清理。除了常见的三角形地锁,有人在车位上摆放石块、沙袋、锥形帽,还有人放上了废轮胎、铁桶等,并用铁链绑在树木、空调外机、砸进地砖的地钉,工作人员不得不使用专业的剪刀、撬棍等工具清理,之后对地面进行恢复。短短半个小时的清理行动中,执法人员就清理了20余个占车位“神器”。

屡禁不止还有人私标车牌号

“我是这个小区的,俺家也有车,晚上没地方停车,孩子都把车停在路上,一早不到五点就得起床挪车。这都是公共区域,你看看,多少人在公共车位上画上自己的车牌号。你敢停?我们可不敢停!停了晚上他给你打电话,让你挪车。之前执法人员来过很多次,有些人自觉,清理了就不占了,但是有些人继续摆上东西占着自己用。”在现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抱怨道,小区没有物业,“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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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女士的指引下,半岛记者看到,有些地方划的车位并不标准。“这都是自己画的,白的、绿的、黄的、画得乱七八糟。划上车位就是他的了,这样不乱套了。如果统一划车位,就是交钱也比这样强。”该女士说。

“今天是四方街道办事处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包括交警中队,对尚志路周边小区及道路私设的地桩地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目前共清理了20余处,下一步除了执法部门加强巡查清理,也会探讨居民自治管理的这种形式,让居民统计一下车辆,达成一种共识,例如邀请第三方介入管理,规范停车秩序,解决因私占车位引发的居民矛盾,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前期我们街道在其他开放式楼院搞过这种试点,效果还比较明显。”四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李海滨说。此外,还有市民投诉漳平路23号附近有人私设地桩地锁,执法人员也进行了整治。

今年以来全市清除地桩地锁等7400余处

众所周知,停车难已成为城市的通病,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很多居民群众未经审批,擅自在小区空闲区域施划了停车泊位,利用各类“占位神器”将公共停车位据为己用,甚至有人圈占公共区域私设自家车位,这些“占位神器”的存在不仅侵占了公共资源,也成为了行人的“绊马索”,给行人通行带来安全隐患,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

10月28日,在本周的“星期三问城管”活动中,市城市管理局瞄准群众的烦心事——地桩地锁治理。上午9时至11时,12319热线共受理市民诉求问题202件,其中反映地桩地锁问题23件,包括举报类19件、咨询类3件、表扬类1件。对于市民反映的建议咨询类问题全部当场给予答复;对于市民反映的市南区漳平路23号地桩地锁问题、市北区尚志路私设地桩地锁问题,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市南区、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进行了查处,并当场处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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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地桩地锁占用车位,存在取证难、违法成本低、易反复等问题,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坚持久久为功,自2020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清除地桩地锁等障碍物7400余处,在此基础上,努力探寻长效治理方法,巩固治理成果。对此,城市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违法设置地桩地锁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管重罚,防止破窗效应,并加大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楼院教育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市容法规,自觉爱护公共资源,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同时,将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等部门,在居民小区、社区楼院等区域统一施划停车泊位,加强居民自治,加大治理力度,努力为市民群众创造更舒心、宜居的城市环境。

【法规链接】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地桩、地锁以及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公共场地或者阻碍通行。

在道路上设置地桩、地锁或者放置其他障碍物圈占道路、阻碍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在道路以外的公共场地或者居民住宅区的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据悉,下期“星期三问城管”活动将于11月4日围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专题组织开展。届时,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将走进热线大厅,接听市民来电,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建议。敬请广大市民朋友踊跃拨打12319热线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