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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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减少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台儿庄交警在全区范围内

创建“零酒驾”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

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

观念深入人心

首 批 “ 零 酒 驾 ” 名 单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全省零酒驾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和共建共治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台儿庄交警大队创建了一批零酒驾示范单位、街道(乡镇)、社区(乡村),全力营造拒绝酒后驾驶、共建共享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现将创建的零酒驾单位、街道(乡镇)、社区(乡村)公示如下:

零酒驾单位

台儿庄区实验小学

枣庄市第三十九中学

零酒驾街道(乡镇)

邳庄镇

马兰屯镇

零酒驾社区(乡村)

邳庄镇仓苗村

马兰屯镇新安村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监督“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同时,大力宣传倡导“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共同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于台儿庄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