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位司机在卸货时发生意外摔伤,他工作的单位在浙商财险漯河中心支公司给他买了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却非说他出事时算乘客不算司机,不肯给他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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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在卸货时摔伤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10月19日,马先生驾驶一货车在智能集团本色分公司卸货期间从车上掉下来。经诊断为多处损伤。马先生先多次住院治疗,花费大量医疗费用。经司法鉴定,马先生因本次事故致伤多处,被评定为三个十级伤残。

该车登记在宏成公司名下,在浙商财产保险漯河中心支公司投保有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马先生认为,该车投保有车上人员责任险,自己的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为此,马先生具状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浙商财险赔偿自己各项损失10万元。

浙商财险赔说不属于赔偿范围

浙商财产保险漯河中心支公司辩称,马先生是在卸货时从车斗上掉下受伤,属于车上人员乘客,但本保单只投保有车上人员驾驶员险,并未投保乘客险,马先生请求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我司不予承担。

法院认为,马先生是宏成公司的合法驾驶人员,其卸货时从车上摔伤,属于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且马先生不属于乘客范围,应当适用被保险机动车辆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相关损失应由浙商财险在车上人员责任险100000元范围内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浙商财产保险漯河中心支公司赔偿马先生各项损失共计100000元。

不知浙商财险总经理金武如何看待分公司给出的这个拒赔理由,觉得牵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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