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今年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方面的重点工作,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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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医保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惠民政策措施陆续落地,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保障机制,梯次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公平普惠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截至9月底,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71.6万人(职工为540.4万人、城乡居民为1631.2万人),参保率达到95%,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85%和75%左右。

提高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万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

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医疗救助覆盖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建档立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体。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盟市级统筹的工作方案》,稳步提高医疗救助筹资和保障水平,推动全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有效衔接。

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监测,全面细致掌握底数,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加大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为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我区积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创新药款直接结算方式,57个中选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参加跨省联盟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推动高值医用耗材治理。

记者:康心月 赵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