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东莞召开民政会议,学习国家、省对民政工作的批示精神,总结近年来民政工作成效,部署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南都记者获悉,目前东莞共有养老机构47家,全市涉老床位1151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4.01张。此外,从2010年起,东莞率先向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津贴,目前累计发放11.12亿元,惠及约1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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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4.01张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耀成,副市长黎军,市政协副主席梁佳沂,东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黎雪琴等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

据了解,近年来,东莞大力加强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推进民政各项任务落实,民政多项重点指标历年在全省名列前茅。

其中,在养老服务工作方面,东莞建立了养老机构备案登记机制,实行养老机构资助,推进公建民营、医养结合。近年来,共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7家、吸引800多名社会老人入住;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47家,全市涉老床位11511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4.01张。此外,兴建或改造“星光老年之家”160多个,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资源,建设900多个老年人活动中心(站、室)和52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其中17个获评省级居家养老示范中心。

同时,东莞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有养老服务需求村、社区100%全覆盖,目前全市享受政府资助的服务对象共有10830人。东莞还在全市全面铺开“大配餐”工作,利用慈善资金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每人每天6-10元餐费补助。

2010年起,东莞率先向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津贴,目前累计发放11.12亿元,惠及约16万人;实行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服务,累计发放敬老优待卡约41.72万张,其中非莞籍2.2万张,优化办卡流程至8个工作日办结;2018年起,建立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累计发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4132.57万元,惠及失能老人4999人。

社会救助标准稳步提升

今年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60元

近年来,东莞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标准,持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均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将人均家庭收入为低保标准1-1.5倍的对象也纳入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2020年,东莞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060元,并发放食品、燃气及水电补助每人每月80元,特困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696元。

与此同时,困难群众救助覆盖面也在逐渐扩大。东莞稳步推进“大救助”体系构建,依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牵头统筹全市“10+1”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修订《东莞市临时救助办法》,整合财政、慈善资金资源,将临时救助范围适度拓宽至本市常住人口,建立“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救助相结合的临时救助制度,形成分类别、分梯次临时救助政策顶层设计,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救助管理方面,东莞实践“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救助管理新模式,率先出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暂行办法”,近5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万多人次,帮助800多人寻亲成功。投入1.17亿元建设市救助管理站二期项目,切实做好在救助管理站超过三个月、无法查明身份信息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及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对象的康复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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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面小康“不落一人”

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表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动东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肖亚非强调,民政部门做民政工作决策和出台政策措施之前,要用民心民情这把尺子量一量,把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把群众的关切作为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切实让老百姓在东莞生活感受到温度、感受到品质。

此外,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大民政”理念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着眼顶层设计,全面开创“大民政”发展新格局;着眼重点群体,确保全面小康“不落一人”;着眼服务提质,大力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