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推进,保定公安交警倡导文明交通行动也不断深入,公安交警通过查处违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大力传播文明交通理念的做法同时也得到了越来越多市民的认可。

“赞同严格规范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遵纪守法,安全你我。”“希望持续抓下去,让我们大保定越来越文明。”很多市民对交警的做法表示了认可,并表示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倡导文明交通。

聚焦市民的观点和评论,那么怎样才是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呢?保定公安交警以法条为准绳,给出权威说“法”!

开文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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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走文明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保定公安交警表示,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谓开文明车,就是希望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专用车道和应急车道。要系好安全带,不接打电话,不看发微信、不车窗抛物。行经斑马线时,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礼让行人优先通过。

所谓走文明路,就是希望广大行人,要看信号灯走斑马线、走过街天桥等交通安全设施,不要横穿道路、翻越护栏和在道路上嬉笑打闹,不要在过道路时玩手机。

保定公安交警倡导广大市民争当文明交通、绿色交通、安全交通的践行者,主动争当宣传安全交通的使者,争做文明安全出行的实践者、参与者和倡导者。

我们大保定的文明交通有你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