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的车子停在租住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一个拐角处,现在车轮还上着锁。沈先生说:“当时因为上面地面上已经有车停靠,没了停车位。于是就开车到地下停车场找了这个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进行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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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车位上有牌子的是业主车位,没有挂牌子的是可以免费停。第二天早上七八点钟,他来开车时,发现车子被上锁了,并且自己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后来沈先生找到物业对方让他交50块钱再给他了开锁。因为想着自己停车的地方确实不是车位,加上那天着急用车就交了50块钱。可这之后对方又拿出了一份调解协议让他签署。上面写着当事人自愿承担物业管理费用50元,双方和解,后续不再发生纠纷。对这份所谓的协议,沈先生表示自己无法认同,就一直没有签字,车也就一直没有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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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认为自己明明是因为车被锁,不得不开锁,怎么能被说成是自愿的。而且他认为物业就没有锁车的权利。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这家小区的物业。物业经理表示:“毕竟是违停的车辆,管理费交掉以后是要有一个口头协议签字的。既然你也认为自己违规,那么管理费也是应该交一下的。”并表示他们在锁车之前都会给车主先打电话,他们给沈先生打过,一直都没人接听。

之后将情况反映给了街道综治中心,物业锁车是按照居民公约在照做,他们也曾告诉过物业,如遇车主有紧急情况,可以先用车再协商。最后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

该事件一经报道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第一物业是没有权力锁车!这是私人财产,物业多读点法律常识,第二,车主不该这样乱停车,就算你要这样停,你至少要经过物业管理人同意,你这种乱停车应该得到惩罚!

还有网友表示,乱停车,有错在先,既然你交了罚款,就已经承认是错了,如果你觉得自己乱停车没错,那你就不要交罚款,不管物业有没有锁车的权利,大多数业主应该都会支持物业这么做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不然都乱停车了,这个停车问题还怎么解决,所以,支持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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