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蓝梦岛主

原创文章,已开启全网维权,抄袭必究!

曹雪芹原笔中,秦可卿不是病死的,而是缢死的,这就是红学界的热门话题——淫丧天香楼。大意是说:秦可卿与公公贾珍私通,丑事败露后自缢于天香楼。至于我们如今读到的病死情节,则是无奈删改后的结果。

上一篇文章中,笔者回答了两个问题:“为何删掉”和“如何淫丧”。本文之中,笔者将解释下一个重要问题:除了脂砚斋和畸笏叟的评语,《红楼梦》原著中还有哪些未删减内容,可以佐证秦可卿确实是“淫丧”而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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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之死)

第一处:判词和配图。

《红楼梦》80回后曹雪芹原著虽然已经遗失,但主要人物的命运归宿和重大事件在第五回的判词和配图中早已有所暗示。比如秦可卿的判词是:'“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配图是:一座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

不难看出,秦可卿最终是悬梁自尽的,而且死因与“情”和“淫”有关,这一点与“病死说”有明显出入,却与“淫丧天香楼”完全相符。

(秦可卿判词)

第二处:焦大醉骂。

《红楼梦》原文第七回中,宁国府的老仆人焦大因为不满被安排去送小秦相公(秦钟),仗着对旧主宁国公贾演曾有过救命之恩,便倚老卖老,在酒精壮胆的情况下当众破口大骂,所骂之人也从低到高,由赖二到贾蓉,最后升级到一家之主贾珍。原文是——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

“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养小叔子”骂的是谁,红学界尚且存在争议,但“爬灰”毫无疑问,说的正是秦可卿与公公贾珍之间的丑事。脂砚斋在戚序本第七回里明确批注曰:“焦大之醉,伏可卿之病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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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大醉骂)

第三处:秦可卿死后,贾珍的反常。

关于秦可卿之死,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细节,那就是对于这位绝世美女的年轻早亡,贾家上下表现得最伤心的不是丈夫贾蓉,而是公公贾珍。(当然,还有当场吐血的贾宝玉。)

首先,书中直接写道:“贾珍哭的泪人一般。”脂砚斋在此处的批语是:“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

再者,当被问丧事如何料理时,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脂砚斋在此处的批语是:“尽我所有,为媳妇是非礼之谈,父母又将何以待之。故前此有恶奴酒后狂言,及今复见此语,含而不露,吾不能为贾珍隐讳。”

总之,秦可卿死了,贾珍的表现是十分反常的,完全超出了公公该有的程度,简直是比死了亲生父母还伤心。这说明二者确实有不正当关系,这也是秦可卿“淫丧”的直接导火索。

(贾珍与秦可卿)

第四处:秦可卿死后,贴身丫环的反常。

另外,如果没有天香楼一节,两个贴身丫环瑞珠和宝珠在秦可卿死后的表现也显得特别突兀——瑞珠触柱身亡,以身殉主,宝珠自愿为秦可卿义女,终身在铁槛寺为其守灵,执意不肯再回宁国府。

还原天香楼一节后,瑞珠和宝珠的反常举动便可以理解了,因为正是她俩的“出卖”直接导致了秦可卿的死(具体怎么出卖,见上一篇文章),所以不敢苟活、不敢久留,其一是心中有愧,觉得对不起善待她们的主子秦可卿,其二也是怕贾珍和尤氏容不下自己,毕竟她们知道丑闻真相,对宁国府乃至整个贾家都是一个潜在威胁。与其早晚都要被主子弄死,不如自我了断,既落了个“忠于主子”的好名声,又不至于下场太惨。

(秦可卿剧照)

笔者云:

正如著名红学界俞平伯所言:“若明写缢死,自不得不写其因;写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则非作者所愿。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亦非作者之意。”曹雪芹虽然不得已删去了《淫丧天香楼》一节(删去原因见上一篇文章),但这并非他的本意,为了隐晦告诉读者秦可卿的真实死因,作者故意在书中留下了蛛丝马迹,比如以上诸条。(本文完~)

参考资料:《脂砚斋重评石头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