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一个买过房子的人,都有这么一段经历:在刚买完房子的几个月里,总是隐隐感觉房子买错了、买亏了,但又具体说不上来为什么。很多人都知道买房子越来越成为了一门学问,但在买房实践中,却仍然不注意避开这些买房的“坑”。

毕竟现在房价那么高,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买房,没错也情有可原。但也正因为房价高,笔者希望大家能少花一些冤枉钱。为此,今天我们就来讲下,大家在买房常犯的一件错误。可能大多数人平常以为买房就是“首付+贷款”,确实也没错,去买新房时,大多数销售给购房者讲解的一般流程也是“你先把定金和首付款交了,然后带你去办理按揭贷款”,但这样的做事流程真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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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然,我当初也是这样想,直到一位房产专家提醒我说,这样做的话,对于开发商来说是最有利的购房流程,而站在购房者而言,这样的买房流程对购房者没有多大利好。

一般而言,真实的流程应该是“先查个人征信”,接着再“付款项”。如果这两件事做做反了,就可能给购房者带来不小的影响,房子不归你是小,更重要的是会造成定金和首付款丢失。

因为你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没标注因征信问题导致不能贷款的话,要退回定金的话。过后确实因为征信问题,导致没办法贷款,这个时候开发商是不会退还定金的。

举个例子:前几日一位读者向我透露,他的第一次买房就遭遇了烦心事儿,本来也没啥大问题,几个月之前就看中了一套房子,经过多番比较终于下定决心要买,在销售人员的催促下,他缴纳了10万元定金(并签署了定金协议),10天之后他再次缴纳20万元的首付款,然后开始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流程。

但等到他去缴纳首付款后,要来办理贷款的时,却被银行告知,因为3年前有6次信用卡还款逾期,故而经过银行综合评估,不能向他发放买房贷款。这一搞问题就来了,要知道买房人可是交了10万元定金并且签署了定金合同,同时还有首付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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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时候不能贷款的话,这些钱就要打水漂啦。后来他回到了售楼部,找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说明了这个情况,并希望他们把当初支付的钱还给他,可是销售人员的脸色突然来了一个180度大转弯,从原来的笑脸相迎转变到颐指气使,同时销售人员告诉买房人“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买房全款支付,否则取消买卖活动,并且不退定金和首付款。”

这样一来就把他搞得吃不下睡不着了,后面经过3个月的尝试性沟通,售楼部最终同意“退还20万元首付款”,但定金就肯定不给退了。

所以,各位购房者要明白,买房不仅是“交钱+贷款”,这2件事次序弄反,或白白损失几万元。因此,买房前一定要先查征信,不要随便下定金,以免吃了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