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日常生活中
或许会看到、听到一些
关于社会保险费补缴的广告或传言
近日,青岛市社保中心
向广大市民发出重要提醒
图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记住啦
咱青岛市社会保险费补缴
需欠缴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单位
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
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业务办理不收费
那么用人单位欠缴职工社保费
申请补缴怎么办
补缴社保费办理指南收好啦
申报范围
参保企业
申报条件
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提报材料
申请补缴当月起12个月以内: 《青岛市“三口合一”业务人员增减花名册》;
申请补缴当月起12个月以上:《从业人 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一式四份;原始档案、招用工手续、《劳动合同》 及补收期间原始工资凭证原件;参保单位法人补收的,携带《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
补缴三年及以上的,应提供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劳动仲裁部门]裁定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决定等法律文书原件(如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或社会保险稽查部门的稽核意见书。
办理流程
申请补缴当月起12个月以内:网上办事大厅→社保业务→个人全额补收(无需材料,自助办理) ;或携带提报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及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业务延伸网点办理。
申请补缴当月起12个月以上:网上办事大厅→社保业务→网上帮办→企业社保征缴→企业一年以上补缴申请( 上传补缴材料) 或携带提报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渠道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业务延伸网点(仅限于12个月以内的补缴)。
转发!
提醒身边人不要上当!
本文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青岛本地宝、在青岛